永顺县鲁嘉山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永顺县鲁嘉山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300万元于永顺县灵溪镇北门村新建永顺县鲁嘉山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5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
建设内容如下:
1、悼念厅(9个)2536平方米,包括4个360平方米的大型悼念厅,4个204平方米的中悼念厅,1个180平方米的小悼念厅。
2、食堂及二楼招待所848平方米。
3、殡葬用品超市及二楼职工宿舍848平方米。
4、火化楼、冷冻室720平方米。
5、仓库及二楼职工宿舍748平方米。
6、配电室200平方米。
7、法医解剖室及民事调解室252平方米。
8、厕所100平方米。
9、消防水池100平方米。
10、绿化区16960平方米。
11、停车场4748平方米,包括专用停车场1026平方米,普通停车场3722平方米。
项目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期废气、污泥、噪声、外排废(尾)水、水土流失等影响环境的因素。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火化炉废气及食堂油烟、生活废水、社会及车辆噪声、生活垃圾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评价;
2、建设单位提供拟建项目的规划方案等基本资料;
3、环评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环评的评价重点、评价因子、评价等级等;
4、环评过程中,主要工作内容有: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的影响进行预测、进行公众调查(在开始进行环评时需进行公告,环评过程中需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在审批之前需对环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报送永顺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技术评审,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环评报告修改完善后,进行复核。
6、复核通过后,报永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7、完成委托。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天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至719148862@qq.com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①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兵 联系电话:13974387019
②建设单位:永顺县鲁嘉山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官红联系电话:13974383127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