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水厂新建及县域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一、发布说明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受永顺县自来水公司委托,开展对永顺县水厂新建及县域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永顺县自来水公司、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工程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永顺县水厂新建及县域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永顺县水厂新建及县域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位于永顺县城西部的富坪村,总投资为19732.02万元,其中净水厂占地面积为33560m2(约合51.89亩),建设规模为50000m3/d,为永顺县新建水厂的一期工程并预留二期工程用地。工程取水水源为猛洞河上游的马鞍山水库,敷设1根长19.8km的DN1000原水输水管;在永顺县富坪区、岔那区、连洞区的主干路上敷设配水主干管,总计56.6km;改造永顺县城现有城区给水管网48k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环评单位接受环评任务委托;
2)项目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公众意见调查;
5)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主要工作内容
1)区域现状环境调查与评价;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工程概况;
4)工程分析;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环境保护措施及总量控制;
7)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分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和对区域环境状况的意见,公众在对工程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促进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区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关于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名称:永顺县自来水公司;
2)通信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1号
3)联系人:李翔 彭壮志
4)联系电话:18974346116 15974345988
5)传真:0743-5222416
6)电子信箱:511631447@qq.com
2、评价单位
1)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2)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2011室;
3)联系人:苏峰;
4)联系电话:0731-84517845。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上述内容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项目的环保措施、排污情况及环境影响等内容,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后期,再进行二次公开,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