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2009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

永顺县2009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28 21:14:53 字体大小:
根据州人发[2009]1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报州人事局同意,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募名额
支教4名(其中数学2名、化学1名、物理1名)、支农1名、支医3名(临床、医学影像、检验各1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为大学入学前本人户籍在永顺或父母户口现在永顺的2009年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支教的应为数学、物理、化学专业,支农的应为畜牧兽医类兽医专业,支医的应为医学类临床、影像或检验专业。
5、报考支教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募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30日―9月2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要求:①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交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照片。②报考对象由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募。
4、本次招募不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9月6日。
2、笔试科目:所报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总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二天到报名点领取。
(三)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永顺县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三支一扶”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签约
笔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及确定拟招募对象都要分别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入下个程序。拟招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和招募手续。
四、待遇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期间严格执行州人发[2007]42、43号和州人发[2008]48号文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期满后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1、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7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助500元;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县以上公务员的,可享受加5分的优惠政策,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可享受加7分的优惠政策。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本招募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六、招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225630
 
                     
                                    永顺县人事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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