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以案释纪解读换届纪律“九严禁”】  严肃问责追责

【以案释纪解读换届纪律“九严禁”】  严肃问责追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3 17:51:48 字体大小:

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规定: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驰、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案例一: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被查处案。2016年8月10日,中纪委通报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的问题时指出:王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二:耒阳市坛下乡党委书记段某在换届工作中履责不力被免职案。段某在乡党委换届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全面抓好本乡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导致乡党委对换届工作未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不规范,不符合“两推一选”程序要求。段某受到免职处理,并被耒阳市纪委立案审查。

  案例三:祁东7人因换届工作落实不力被查处通报案。2016年7月,祁东县永昌街道党工委启动选举出席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有关工作。永昌街道党工委没有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没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代表没有签署公开承诺书。在最终确定的14名党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表上,永昌街道计生办只加盖公章没有签署任何意见,永昌街道纪工委在其中的10份上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另外4份资格审查表没有签署意见,只加盖公章。永昌街道党工委书记雷某对此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责令雷某向县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县,取消其县委委员候选人资格;永昌街道纪工委书记彭某负有监督责任,给予彭某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县党代表资格;永昌街道组宣统委员吴某、组织员付某、计生办负责人陈某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吴某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县党代表资格;给予付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计生办副主任职务,不再负责计生办工作。永昌街道换届工作督导核查组组长、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县纪委委员谭某没有认真履行督导、核查工作职责,对此负有监督责任,责令谭某向县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县。永昌街道换届风气工作巡回督查组组长、县纪委常委周某没有认真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工作,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令周某向县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县。

  案例评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问责。”

  这次换届风气监督,一个鲜明特色是突出强调责任主体。剖析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惨痛教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管党治党责任严重缺位。习总书记在反思衡阳破坏选举案时“六个到哪去了”的诘问,振聋发聩,直击要害,每一问都关联着责任。无论是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被查处案,还是耒阳市坛下乡党委书记段某在换届工作中履责不力被免职案,还是祁东县永昌街道党工委书记雷某等7人因履行换届工作责任不力被查处通报案,其发生的根源,就在于王珉、段某、雷某等责任主体的责任严重缺失,在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上含糊懈怠、失职渎职。

  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整治不正之风,抓主体责任落实至关重要。各级党委一定要以上述“两案”为镜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严明的纪律、“零容忍”的态度、规范严谨的程序,成风化人、激浊扬清。

  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和党委书记,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六个到哪儿去了”的诘问,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如果哪个环节责任落实不到位、掉了链子,前面所有的工作就会前功尽弃。要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十类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扣紧压实各项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得严之又严、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做到左右互动、上下联动、问责促动,确保换届领导责任体系全覆盖。

  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绝不能当“好好先生”,绝不能当“甩手掌柜”,换届出了问题要追责,班子成员都“有份”。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下级,每个层级每个环节都必须各守其位、各尽其责,抓具体、具体抓,见事见人见行动,决不能以为开个会、发个文就万事大吉。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哪个部门出了问题,一律按照中央“九严禁”和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处理到位,追责到人,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稿源:州委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
(作者:州委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
(编辑: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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