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 机构名称: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 联系方式:0743—5223485
  • 负责人:岳鹏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永顺县灵溪镇金秋街16号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实施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十二)贯彻执行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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