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 机构名称: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方式:0743-5223265
  • 负责人:向仍铣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

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县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招投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桥梁、波口、隧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城市出租车客运和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对县道路运输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水域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七)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八)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指导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劳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干部。

(十)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协调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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