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民政局
  • 机构名称:永顺县民政局
  • 联系方式:0743-5222922
  • 负责人:郑岩清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永顺县灵溪镇书院街1号

永顺县民政局

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践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协调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全县行政区划相关工作;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审核呈报工作;承办与相邻县边界勘界、县内各乡镇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六)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实施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县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七)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县孤儿、弃婴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疾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负责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八)会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审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