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 机构名称: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 联系方式:0743-5222276
  • 负责人:肖家红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77号

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 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 、城乡规划 、主体功能区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 ,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执行中央、省、州关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 、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组织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 能 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 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 、评估和预警体系。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 、生态空间布局 。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 理工作 ,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土地整理复垦 、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工作 。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 ,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 、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 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测绘行业管理。 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 。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 、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 、处理、提供 。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 。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 。组织实施重大 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合作与 交流。

(十四)根据县委授权 ,对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 、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

(十六)完成县委 、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七)职能转变 。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 、省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 ,强化顶层设计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建立健全源 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 、系统修复 、综合治理 。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 ,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 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 、标准 、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推进自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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