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一封来自远方的感谢信

一封来自远方的感谢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3 18:30:00 字体大小:

红网时刻3月3日讯(通讯员  向环超)3月2日,永顺县检察院收到一封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发来的感谢函。佛山市检察院在办理曹某某、李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因新冠疫情影响不能前往申请人所在地永顺县朗溪乡楠木村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请求永顺县检察院协助开展调查。

2020年12月31日,永顺县检察院收到佛山市检察院《协查函》后,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庆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第三检察部积极开展协查工作,历时近2个月,最终协助佛山市检察院认定申请人曹某某、李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021年春节前一天,申请人曹某某、李某某收到司法救助金82407元。

案件承办检察官彭飞表示,永顺与佛山虽相隔较远,但司法救助把检察官们联系在了一起,依托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和平台,帮助因案致贫受害人亲属,传递检察温情,既是我们的法定职责,也是我们控告申诉检察官的一种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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