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15年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至2010年入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04年至2010年入伍服兵役退役并持有非农优待安置证的退役士兵,拟定13个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岗位安置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社局、编办、民政局、纪委监察局共同组织,按照报名、笔试、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职位
(一)全额单位5名:列夕乡文体广电服务站1名、毛坝乡文体广电服务站1名、万民乡文体广电服务站1名、盐井乡社会事务服务站1名、朗溪乡社会事务服务站1名。
(二)差额单位8名:县人民医院1名、县中医院1名、杉木河水库1名、松柏水库5名。
(三)职位排名顺序为: 列夕乡、毛坝乡、万民乡、盐井乡、朗溪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杉木河水库、松柏水库。
三、报考对象
(一)2004年至2007年入伍时通过考试取得永顺县发放的《非农优待安置证》或《永顺县城镇士兵退役后安置协议书》或《湖南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的应安置对象。
(二)2008年至2010年入伍持有《永顺县城镇士兵退役后安置协议书》或《湖南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的应安置对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城镇退役士兵设岗考试,一律实行一次性货币化补偿安置:①参加4次城镇退役士兵设岗考试(含永政办发〔2013〕4号通知下发前已参加城镇退役士兵设岗考试的次数)均未被聘用的;②2004年至2007年入伍时通过非考试途径取得永顺县发放的《非农优待安置证》或《永顺县城镇士兵退役后安置协议书》或《湖南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的(从学校入伍的大学生除外);③退役以后有违法违纪记录(公安机关有备案)的。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3日。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3、报名手续:①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非农优待安置证、退伍证,以上证件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两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名时不收取报考费。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安置对象,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未参加考试的视为参加当年的考试。
(二)考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语文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含时事政治)、历史等。两门科目均以高中所学学习范围为主。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9日上午8:30-10:30考语文基础知识,11:00—13:00考综合知识。进入考场须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和准考证。
3、考试地点:永顺一中。
(三)录取办法
考试结果及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聘用程序。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两科总成绩(如果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如果综合知识成绩又相同的,按作文得分高低确定排名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相应依次聘用,然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进行全程监督。考场设在永顺一中有监控的考室,考试由“两代表一委员”和考生家长代表各2名分别在监控室或考场外进行监督。
六、本简章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顺县民政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