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永顺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1 10:35:09 字体大小:


永顺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永顺县民政局

“十二五”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扣“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基本思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倾力打造阳光民政、数字民政,品牌民政,全县民政事业呈现出跨越发展新局面,为推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二五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城乡低保在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稳步实现逐年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2010年的186/·人提高至2015年的33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由155元提高至231元;农村低保对象由2010年的26693人扩面至51490人,最低生活保障线由960/·人提高至1980/·人,人均月补差水平由55元提高至100元;全县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92亿元、农村低保金2.18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对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和满意率测评制度;因地制宜兴办院办经济,增加敬老院收入,全县31所敬老院年均创收125万元,做到了蔬菜、猪肉基本自给,进一步提高了入院老人的生活水平。全县2010年农村五保对象3586名,现有五保对象3631人,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分别由2010年每人每年1500元和3960元提高到现在的2640元和6600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6212.27万元。近三年来先后筹集资金150余万元,为每名集中供养对象配发了10斤的棉被1床,军大衣1件,多功能棉衣1件,春秋装4套,夏装4套,保暖内衣2套,保暖鞋1双,保暖帽1顶。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有效。2011年、2013年,先后两次修订完善了《永顺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6048.37万元,住院救助及资助参合参保近30.7万人次;为9800人次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73.3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让困难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加强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应急救助卓有成效。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了灾情应急机制,结合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特点和救灾工作重点,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的县乡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强化了救灾工作手段,提高了救灾防灾工作水平。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实现了灾害救援高效、迅速的目标,使受灾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救济,保障了灾民生活及灾区社会稳定。5年来,累计发放救灾资金3980万元,发放棉衣18030件、棉被12280床、大米100吨,救助困难群众25.6万人。积极实施灾后民房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1年以来维修加固受损房屋1200户,新建房屋4778户,下拨危房改造资金5287.9万元。

(三)推进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国防建设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一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十二五期间,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3842人次,发放慰问金673.4万元、城乡义务兵优待金1007.8万元、军人立功受奖补助21.46万元;帮助488名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建房资金80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继续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贯彻落实中央新出台的三项优抚政策,确定符合政策的农村籍退役士兵1542人,铀矿开采人员2人,60周岁农村无单位的烈士子女124人。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发放双定补助6205万元。同时,完善了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推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平台建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定额补助由2010年的100—150元提高到200—300元,住院报销比例由2010年的30%提高到60%—70%,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由县医保中心按季度实行全额报销。十二五期间,全县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共达5558人次,累计救助344万余元,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三是认真做好退伍安置接收工作。十二五期间,共接收退役士兵673人,其中应安置对象133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04.7万元,为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以货币化补偿为主,岗位安置为辅的安置原则,货币安置42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285.6万元;对2004年至2010年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采取了设岗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安置,通过考试择优录用26人;并组织选送98名农村退役士兵进行了汽车驾驶、烹饪、水电维修等技能培训,拓宽了退役士兵的就业渠道。同时,以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及和谐军休家庭为内容,落实了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县军干所2011年被评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入。圆满完成了全县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和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围绕四个民主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难点村治理工作,指导理顺和加强了村委会下属各组织配套建设,健全了村民议事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加强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城乡同建同治和创先争优活动,完成了对全县19个农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情况调查摸底,争取资金136万元,对15个农村居委会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二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监管并重,全县社会组织数由2010110个增加到178个,依法对全县民间组织进行了年检。坚持从抓组建、抓制度、抓活动和抓队伍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11年以来,新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10个,涵盖党员138人,有力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社会福利事业迈出新步伐。认真落实孤残儿童保障政策,加大孤残儿信息的采集和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发放孤儿生活费1178.42万元,切实解决了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共办理老年优待证8600本,做好百岁老人的申报及年审工作,按时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列夕比条村通组公路、首车双湖村养殖及松柏镇、芙蓉镇等老区项目建设和管理。完成了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善款190万元。不断拓展福利彩票发行新路子,十二五期间,共销售福利彩票7092万元,推进了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四是专项事务管理有序推进。十二五期间,共办理结婚登记18817对、离婚登记2588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2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35.6万元。审慎稳妥推进区划调整工作,2012年,完成了对灵溪镇部分社区调整和新增社区的报批,对车坪乡中坪村更名为里仁村、芙蓉镇百胜村委会、双桥村委会更名为百胜社区、双桥社区进行了审批; 2015年,全县设置的30个乡镇撤并为23个乡镇(12个镇、11个乡)。同时,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界碑的管护工作,顺利完成了边界联检工作任务,签署了《共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确保了边界稳定。

(五)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一是全面完成了县城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及万坪烈士碑、吊井天堂、抚志黄土坡和松柏五连洞等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二是累计投资1200万元,完成了社会福利院建设,现主体及附属设施已完工,待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批复后即可投入使用。三是结合湘西红色旅游景点区建设,积极申报塔卧烈士陵园提质扩容项目,着力打造湘鄂黔渝革命纪念圣地、湘西红色旅游的亮点。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累计投资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845.6万元,红旗雕塑、主题雕塑、老塔改造、胜利广场、烈士集中安葬区等项目已完工。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四是加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力度。本着上规范、上档次、上水平,独具民族特色的方针,五年来,先后投入资金2830万元,新建了高坪乡敬老院、石堤镇中心敬老院、长官镇敬老院,改扩建了砂坝、永茂、松柏、中心、西歧、回龙、塔卧、芙蓉、首车、勺哈10所敬老院,为每所敬老院更新了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生活设备,为部分敬老院新建了厨房、澡堂等生活设施,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居住条件和环境大为改善。五是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新建了松柏镇兴棚村、大桥村,芙蓉镇科皮村,灵溪镇高峰村,万民乡新农村,首车镇双湖村,西岐乡瓦厂村,石堤镇友谊村,颗砂乡颗砂村,勺哈乡基湖村,塔卧镇惹坝村等农村幸福院和灵溪镇城南社区、大坝乡双凤村、灵溪镇敬老院等10余个省级、州级和县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六是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公墓山和殡仪馆建设。此外,投资40余万元完成了社会救助大厅规范化建设,完成了社会救助站主体大楼建设及军休活动中心建设。

(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民政自身能力不断加强。一是民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系统以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修订完善了《永顺县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永顺县民政局廉政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及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等专项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调查了解城乡低保户、乡镇敬老院、重点优抚对象等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并就基层民政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详实依据资料。二是各项达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州、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按月报送结婚、离婚登记信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十二五期间,共接待来访群众7500余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5件,信访答复件105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文明建设、建整扶贫、同建同治等综合工作稳步推进。

二、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这一时期,民政事业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一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二是随着我县经济迅速发展,全县综合实力将持续增强,公共财政将全力保障民生,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三是全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社会管理格局将更加完善,为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四是政府职能将加快转变,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服务职能将逐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为民政事业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主要挑战:一是财政配套资金不足。我县仍属国家贫困县,县级财力十分有限,由于我县贫困人口较多,社会救助对象量大面广,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给社会救助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二是防灾救灾能力较弱。在地理条件和极端气候频发的背景下,我县地处洪涝灾害、滑坡、泥石流易发多发区域,救灾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由于救灾工作经费不足,救灾手段装备落后,给救灾工作带来困难和挑战。三是养老服务形势严峻。我县老龄化速度加快,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矛盾十分突出,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日益迫切。四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对象多而居住分散,民政工作任务将会越来越重,加之上级对民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缺编制、缺人员,工作任务重,服务手段落后,很难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三、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中的基础作用。加强民生工程的实施和管理,提升民政工作发展水平和质量;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民政工作发展基石;加强民政难题的破解,增强民政工作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加强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水平。

(二)总体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主和服务社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三)发展目标:十三五末,初步形成以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为核心、以基层社区服务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工作载体、以社工人才为专业队伍、以网络信息为技术手段的现代民政格局,基本实现我县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通过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使民政工作总体布局更加科学,体制机构更加健全,支撑条件更加完备,发展后劲更加坚实,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四)主要任务

1.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二是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资金4000万元,新改扩建敬老院10所,新增床位1500个,力争到2020年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和能力。三是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加大救助力度,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户、五保户得到有效救助。对其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有效缓解特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四是完善社会捐助制度,实行经常性捐助和集中捐助相结合,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相补充,规范社会捐助工作。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的特殊困难。

2.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县、乡镇、村(社区)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供应充足的原则,加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十三五期间,计划投入资金900万元,在灵溪镇、芙蓉镇、青坪镇、塔卧镇等中心乡镇建成救灾物资仓库。搞好减灾宣传,成立永顺县减灾委员会减灾中心,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统筹规划,认真核查,精心组织,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提高基层民主政权自治水平。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继续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上台阶、上水平; 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资600万元,新建、改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各10个。

4.构建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建立由各部门组成的社会福利联席协调机制,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的福利政策,统筹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引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规划投资2亿元,力争在灵溪镇、芙蓉镇、石堤镇建成3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投资2500万元,建设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逐步形成养老格局(90%的老人在家养老,6%在社区养老,4%在机构养老)。力争到2020年,使4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服务活动场所,每个乡镇建有社会养老服务中心1所,实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5张,基本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长期供养和短期入住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网络,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建立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打造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三是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加强以孤儿为主体的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解决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完善孤儿和残疾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孤儿供养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完善针对重症困境儿童的特殊救助制度和基本设施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建设,期末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总数达到500张。四是切实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管理,强化对福利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到2020年力争发行福利彩票年销售量达3000万元,筹集公益金1200万元。规划投资800万元,建成儿童福利院1所,有效改善孤残儿童的生活环境。

5.强化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完善配套政策,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基本形成体制顺畅、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大力扶持公益慈善社会组织,支持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到2020年,全县民间组织发展到200300个。

6.健全完善国防建设支持体系。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扶贫、科技助民、科技拥军等军民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规划投资8000万元,进一步加大湘鄂川黔革命烈士陵园(塔卧烈士陵园)的基础建设力度,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力争将我县打造成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是进一步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逐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改善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条件,保障优抚对象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方面享有的相关待遇。到2020年规划投资1000万元建成军休干部活动中心1处,中心光荣院1所,使军休干部、重点优抚对象活动有场所。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并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制度,把安置就业、自主择业、自谋职业、经济补偿及扶持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退役士兵的出路问题。

7.全面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县级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镇设置规划工作,规范行政区划调整行为,提高行政区划管理科学化水平。认真做好地名信息化建设、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城市地名规划编制等工作,建立内容丰富、标准规范、方便及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

8.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社会发展和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规划投资8000万元,完成公墓山开发及殡仪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殡葬管理运行机制,出台《永顺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及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等配套措施,使殡葬改革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到2020年,全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实现两个100%”100%殡仪馆集中治丧、100%入公墓山),全县区域内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基本实现殡仪馆集中治丧、集中入公墓山。

9.加强婚姻、收养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重点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规划投资300万元,建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所。

(五)保障措施

实现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是抓住当前重要发展机遇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改革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保障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

1.加大精准扶贫保障力度。按照“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结合民政职能和扶贫开发实际,主动置身于脱贫奔康的大局去谋划、去部署、去推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切实兜底保障一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扶持救助一批;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积极配合解决一批;关爱“三留守”人员,定向精准服务一批; 加大与省、州对口有关部门的协调衔接,获取更多政策和资金信息,积极争取资金扶持重点老区村,切实帮助解决老区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逐年增加民政事业投入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使民政事业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积极争取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纳入全县规划,确保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要根据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经费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救助站等工作存在的有任务无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拓展社会捐助的渠道,创新和完善社会捐助的激励机制,明确捐助接收机构工作经费来源渠道,保证捐助接收管理机构工作经费落实,提高社会捐赠水平。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加大社会投入力度,切实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扩大发行福利彩票,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基金,弥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资金缺口。

3.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技术保障。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提高民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建立信息中心,促进管理和服务规范化。要基本建成自然灾害信息系统、低收入家庭认证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殡葬公益信息网络系统的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提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活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救助管理系统;适时启动农村基层选举管理系统和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及社会组织信息系统。

4.建立多渠道的参与民政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社会保障。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为目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改革步伐,使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要求。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良好格局。

5.完善民政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特困对象无房户住房援助、慈善援助等救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敬老院、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社会工作者行为规范、社区建设、区划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与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行为规范的工作措施,达到行政审批规范,社会服务优质,行政执行准确的目的,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规范、有序,使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措施真正、全面落实到位,使各种专项事业发展基本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

6.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组织保障。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队伍网络建设。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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