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芙蓉镇兰花洞村饮水续建工程 第二次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芙蓉镇兰花洞村饮水续建工程 第二次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6 08:07:51 字体大小: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芙蓉镇兰花洞村饮水续建工程,项目业主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合同估算价为  15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1.2 选取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  芙蓉镇兰花洞村饮水续建工程

1.2.2  建设地点:  芙蓉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芙蓉镇兰花洞村饮水续建工程项目地在芙蓉镇兰花洞村境内,铺设供水管网8.5km。

2.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本次比选活动。

2.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供应商需签订招标代理信用承诺书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日内并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区间为1万元至1.35 万元,竞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4.选取比选办法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

5.评审专家选取

本项目代理机构比选评审专家共5名,在永顺县水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3个工作日(2023年6月16日~20日)。

7、竞选文件的递交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选取时间为20236 211430分。请竞选人在选取截止时间前由公司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密封比选资料3份(1正2副参加竞选。逾期递交的竞选文件将被拒收。

8.资格审查

本次选取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公司需积极响应比选方案。竞选文件递交后,评审委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下一阶段比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取 人:   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址:   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197号

 系 人:   徐斌     

   话:  15874308341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方案

附件2: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格式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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