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亮深入湘西自治州民族实验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工作
于永亮深入湘西自治州民族实验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工作
3月23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永亮深入包保单位湘西自治州民族实验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反餐饮浪费工作督导检查。
于永亮一行首先听取了湘西湘西自治州民族实验小学校长沈建兵同志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反餐饮浪费工作的情况汇报,然后实地查看该校食堂操作场所、食品贮存间、食品清洗间环境卫生状况及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反餐饮浪费等制度落实情况,查阅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记录,询问学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实情况。
于永亮强调学校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循食品采购、加工、留样等环节控制要求。持续提升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规范执行各项操作要求,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还要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班级画报等多种媒介,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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