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贴息——为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2014年我办共安排扶贫贴息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全县的百合、柑橘、生猪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50万元贴息资金全部安排到我县3个龙头企业(龙山县喜乐百合食品有限公司、龙山县亿果鲜百合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县湘健牧业有限公司)、2个农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山县咱果耘丰柑橘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山县志国百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和4个产业专业村(桂塘镇双景村、隆头镇光明村、里耶镇苗儿村、兴隆街乡张家坡村)。我办按照4%和5%(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4%、产业专业村按照5%)的贴息利率,全年共贴息111.35万元,在贴息资金的引导下,全年共发展百合2400亩、柑橘600亩、牲猪养殖2000头、山羊养殖400只、网箱养鱼100口,覆盖了我县15个乡镇(街道)带动了1483人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利用扶贫资金的杠杆效应,各企业、合作社及专业村全年共承贷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在新时期产业扶贫过程中,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创造性破解了中小型企业及产业村融资难的瓶颈,为产业发展进入了新活力,实现了企业与产业农户的双赢。
一、创新产业贴息新举措
1、找准产业和企业。按照贴息资金为产业服务、企业要为贫困户服务的原则,在下达贴息项目时,结合我县实际,坚持以百合、柑橘、养殖业等为主的扶贫特色产业为主的贴息政策,确保贴息资金能跟着特色产业发展走。严格审核申报贴息资金的企业、农民合作社、产业专业村。按照龙头企业必须带动50户以上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带动30户以上贫困户参与产业发,产业专业村必须带动60%以的本村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贴息资金的企业、农民合作社、产业专业村的产业实际带动情况。审核申报贴息资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运转情况,对于有不良信贷和财务运转不良的企业和合作社坚决不给于贴息扶持。
2、强化政策和资金扶持。按照因素分配法和企业的实际需求,逐年增加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破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专业村融资难的问题,改善产业发展软环境。继续壮大现有特色产业,努力挖掘地方民族文化产业,让更多的产业得到贴息政策支持。
3、加强对贴息资金的效益评估。对年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的企业、合作社及产业村,进行效益评估和效益考核。对于没有按要求履行责任带动贫困农民参与发展的企业、合作社、产业村取消来年的贴息扶持资格,并追回已给予的贴息资金。
4、加强科技扶贫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让农村劳动力在产业发展中有技术作为支撑。加大对产业现代化、信息化、科技化的宣传,打破农村产业农户传统的“小而全”的小农意识,树立产业规模化生产新视野。
5、加强贴息资金的监管。按照《财扶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实施贴息项目时,将银行的信贷情况与贫困户的带动情况相结合,对贴息资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贴息资金用到实处。
二、产业贴息新瓶颈
1、贫困户农户的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我县是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县,全县大部分青年劳动力都已外出务工,而留在家中从事产业生产的大多是老少妇群体,产业发展缺乏劳动力的参与。再则由于我们县产业发展还没形成产业现代化、科技化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主要是依靠以家庭为主的小农经济,缺乏科技技术的支撑和引导,产业发展带有小农意识的盲目性。产业发展投入成本高,劳动强度大,而农民依靠产业得到的实际效益低,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2、企业发展滞后,带动能力不足。 我县是全国贫困县,散居大山深处,交通、信息等都欠发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产业村的发展起步都比较晚,产业技术落后,产业结构单一,缺乏对先进科技技术的运用。企业、合作社、产业村的发展普遍缓慢,带动产业发展和引导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能力较低。
3、上级安排的贴息资金太少,远不能满足我县实际贴息需求。我县现有以百合、柑橘、养殖等特色产业为主的省州级龙头企业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5家、产业专业村112个。这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产业专业村的发展大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而一年50万元的小额贴息资金远不能满足每年实际所需贴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