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永驻发[2015]3号)

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永驻发[2015]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08:31:02 字体大小:

永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驻村扶贫办公室文件

永驻发〔20153

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技能培训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扶贫工作组、各乡(镇)第一书记选派村:

  为深入推进雨露计划实施,根据省、州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我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农村居民户口,应届初中毕业生或高中毕业生;

  2、年龄15-20周岁,男女不限;

  3、品行端正,无社会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纪录。

  二、培训学校及专业

  培训学校: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长沙康明中等职业学校、湘西职业技术学院、湘西永顺电脑技术学校。

  培训专业:烹饪、旅游、财经、机电、电子技术、公共服务等。学制高中起点培训三年,初中起点培训四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610日起至2015730日止。

  报名地点:县扶贫开发办(县政务中心605室,联系人:李培忠,电话:13907433969

  四、优惠政策

  凡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学员,经审查合格并进入培训学校就读的,给予以下政策优惠:

  1、每生每年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500元,连续补助两年。

  2、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子女,另给每生一次性额外补助1000元。

  五、工作要求

  各驻村扶贫工作队组、各乡(镇)第一书记选派村要切实加大扶贫技能培训工作宣传力度,摸清驻点村生源状况,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参加技能培训,每个工作组、各乡(镇)第一书记选派村推荐培训对象不得少于2名。

  永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驻村扶贫办公室

  2015522

永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驻村扶贫办公室20155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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