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机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
永顺县农机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的规定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管理措施。
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 “四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所有购机户必须实行实名制申报,操作程序是购机户申领指标-购机户申请补贴-乡镇政府公示补贴信息-乡镇政府县农机部门核实机具-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三是要求农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购机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经销商钱物。
四是要求农机经销商假冒企业不得借购机补贴之机乱涨价或向农民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向农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弄虚作假倒卖补贴指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签大卖小,先购后补。
五是要切实尊重农民购机自主选择权、信息知情权和价格谈判权,任何人不要以理由和形式强行向农民推介自己不喜欢的农机具。
六是要加强监管所补贴机具两年内不得转让或倒卖。要求乡镇农机服务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对所销售的补贴机具实行跟踪检查,县农机局定期核查,若发现有补贴机具不在家,视同转让或倒卖,取消补贴指标。特别对插秧机要严格监管,凡检查是机具不在家,视同倒卖。
永顺县农机购机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人员依法服从、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购机补贴各项制度落实,结合政策规定、职责分工、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县乡级全体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一)由于购机补贴工作不到位、不重视或措施不力产生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对上级指示、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及时予以解决的;
(三)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松散,不能有效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扯皮,贻误进度要求,影响发展大局的;
(四)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和人员存在的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上报的;
(五)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按制度办事的;
(六)违法行政,在业务办理中弄虚作假或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的;
(七)对办事人态度生硬,刁难当事人,被举报或反映一次以上并已查证属实,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八)违反组织原则,品行恶劣,丧失了国家公职人员应有的责任义务和品质的;
(九)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适应岗位要求,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十)各乡镇农机专干对购机补贴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解决措施而贻误工作的。
三、责任追究的形式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和调整岗位五种。
四、责任追究实行上级抓下级、一级抓一级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议审定后实施,并书面通知本人。如本人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书面提出复核或申诉。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须在15个工作日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决定的书面处理意见,并通知本人。
五、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按章办事、有责必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借责任追究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者要严肃处理。
六、对工作人员作出的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处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单位用人的重要依据。
购机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购机补贴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 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购机补贴资金应设置“购机补贴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购机补贴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购机补贴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购机补贴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购机补贴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按报账审批权限送购机补贴分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经办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购机补贴办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五、购机补贴资金的使用必须和我局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后实施,否则财务室不予报账。
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湖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初步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任务,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工作网络覆盖到各村;工作对象覆盖到所有涉及购机补贴的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内容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
(二)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无涉及农机购置补贴的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三、实施步骤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规定及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能力。
(二)风险排查阶段
对照《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机率大小,可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比如可能会导致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行为;二级风险是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或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比如可能会导致一般违纪违法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一般损害后果或发生机率较低的风险,比如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行为。对照岗位职责,从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过程入手,采取绘制工作流程图、自己找、集体定等方法,对应查找每个权力行使环节存在的风险,切实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同时要突出重点,特别围绕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重点查找和分析问题。
(三)完善防控措施阶段
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在确定的廉政风险中,属于工作职责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职责分工;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要在相关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工作流程界定不清晰的,要重新绘制流程图,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加以监控和防范。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作用,利用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逆向分析廉政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永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1、“五项制度”
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补贴资金实行县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管理实行监督制;成效实行考核制。
2、“三个严禁”
一、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
二、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三、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3“四个禁止”
一、禁止向农民收费;
二、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
三、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
四、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搭车收费。
8、“八个不得”
一、不得指定经销商;
二、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三、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四、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和企业收受任何额外费用;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补贴手续和资金结算手续;
七、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
八、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
永顺县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职责
为杜绝违规操作,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职责。
一、做好申请受理工作
1、接受农机购置补贴现场咨询,解答疑问,认真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流程。
2、负责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受理时,必须是申请者本人到场,认真核对申请者的身份证、计生诚信证明、电话号码及申请机具类别、是否是国家和省支持推广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销售商是否是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等。确保登记、录入信息准确、完整性。
3、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农户身份证信息和人像扫描、机具信息),打印申请表,并对申请表进行编号。
4、根据已审核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5、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的使用和保管。
二、做好购机审核工作
1、负责对经销商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所录入的售机具销售总价、购机日期、产品出厂编号、产品铭牌照片、人机合影照片、发票照片、发票号等真实信息、完整性进行核实,防止套购、重复报补、资料造假等现象发生。
2、采取电话核查、暗访调查、村组排查、入户核查等方式核实农民购机情况。
三、结算工作职责及要求
1、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结算统计表,制作完成农机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
四、监督检查岗工作职责及要求
1、全面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对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
3、协调县有关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随时抽查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各环节是否按程序办事。
4、提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方案,报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经州农机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调整。
5、制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安排专人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和调查处理。
五、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及要求
1、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专门存放,建立档案资料目录,方便查找和调阅。
2、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于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的调阅和查看,不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查看、调阅、复印。
永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公开政策、公平执事、公正处事、阳光操作。
二、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务实高效。
三、遵纪守法。学习法规、遵守法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诚信热忱、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五、职责明确。首问负责、职责明确、承诺服务、限时办结。
六、责任追究。自查自纠、有过必改、接受监督、责任追究。
七、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主动配合、精诚团结、共谋发展。
八、乐于奉献。为政修德、坚守价值、淡泊名利、奉献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