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人要知道的学生资助政策
具有永顺户籍且在全日制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孤儿(有孤儿证)及其他贫困家庭学生都可享受资助。
注意:幼儿园是指所有公办幼儿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高中不包含补习学校;中职即中专,初中起点的高职或大专的前三年属中职(含民办学校,不含电大、成教、自考、远程教育等)。建档立卡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属精准扶贫对象,城乡低保学生是指学生父母或本人是低保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1.免除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自2017年秋季起,在县内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及孤儿还可免除教辅资料费;
2.补贴部分,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及孤儿享受生活补贴政策,小学1500元/生/年、初中2000元/生/年;
3.营养午餐,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孩子都可在学校享受营养午餐,标准为4元/生/天。
普通高中阶段:
1. 免除部分,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孤儿及残疾学生免除教科书费(标准为平均320元/生/期)和学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2000元/生/年、普通高中1600元/生/年);
2. 补贴部分,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及孤儿可享受生活补贴政策,标准为2000元/生/年;
3.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等:一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生/年。
中职教育阶段:
1.免除部分,免除学费,标准为2400元/生/年;
2.补贴部分,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及孤儿可享受生活补贴政策,标准为2500元/生/年;
3.助学金,已经享受中职生活补贴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及孤儿不再享受助学金,除上述学生之外的其他学生可享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大学教育阶段:
1.免除部分,免除学费,标准为2400元/生/年;
2.补贴部分,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及孤儿可享受生活补贴政策,标准为2500元/生/年;
3.助学金,已经享受中职生活补贴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及孤儿不再享受助学金,除上述学生之外的其他学生可享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资助电话
永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0743-522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