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统筹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统筹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5 09:15:36 字体大小:

湘交科教〔2014477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快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实现我省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现代技术应用和资源整合共享,统筹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确保省市之间、不同运输方式之间,以及与其他行业之间信息化建设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公众出行和物流服务水平、安全应急快速处置水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水平、行业管理水平,为加快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需求引导,机制保障;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创新模式,加快发展的原则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实行规划指导,分级建设。重点建设工程以省厅为主导,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示范性应用工程省厅与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建,行业管理部门参与;深化应用工程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行业管理部门为主建设。

  2、需求引导,机制保障。紧密结合公众对交通运输信息需求和行业业务工作的需要,突出重点和当前亟需,开展信息化建设,促进全行业管理与服务升级。加快建立促进信息化发展的新机制,逐步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行业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资金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评价考核体系,为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3、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在执行国家、行业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保证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保障信息公共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4、创新模式,加快发展。按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创新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模式。将信息化项目按性质划分为公益、部分公益、经营性三类,分别采用政府主导、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市场主导三种模式开展建设和运维,凝聚多方力量推进行业信息化发展。着重以市场化理念和运作模式,加强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维,增强信息化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目标一致、功能协调、运转高效、有机衔接的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总体格局,信息化基础公共设施基本满足发展需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智能化发展取得突破,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信息化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方面: 
  ——建成较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监测体系,公共与专用相结合的信息通信网络满足发展需要,初步实现透彻的监测感知 
  ——建成行业数据中心体系和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开发应用体系,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全面的互联互通 
  ——建成适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要求的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实现可靠技术安全保障

  行业管理信息化方面:

  ——建成行业管理所需信息系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交通运输管理、综合运输组织、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等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

  公共服务信息化方面:

  ——建成公众出行和物流信息服务系统、数字公路、桥梁隧道、航道等,公共信息服务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交通运输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逐步实现人性化公共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顶层设计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明确信息化“141X”顶层设计总体架构:“1”即搭建一个交通运输综合信息平台;“4”即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安全畅通与应急管理、业务管理四大功能系统;“1”即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模式;“X”即实现多层级、多地区、多部门联动,多途径信息采集、发布与服务。

  (二)加强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数据采集 
  依托国家公共通信资源和现有高速公路通信网络资源,加快构建以省政府外网和高速公路光纤网络为基础,高速、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的全省交通运输信息网络。建设以省级数据中心为核心节点,市州级数据中心为二级节点的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体系,全面增强交通运输信息采集、存储和处理能力。提高信息采集密度,增加信息采集种类,建立共享机制,构建共享平台。 
  (三)加强重点应用领域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推动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安全应急、行业业务管理等重点信息系统建设:

  1、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厅提出技术要求,提供部分引导资金,各行业管理局及市(州)交通运输局共同参与,推进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公路交通诱导、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公交一卡通、客运联网售票、综合客运枢纽管理和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航船闸信息化调度等信息系统建设。

  2、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厅提出技术要求,提供部分引导资金,采用市场运作模式推进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实现我省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等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打造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与全国物流信息平台对接。

  3、安全畅通与应急管理系统。以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渡口码头锚地与三客一危船舶以及营运车辆安全监管为重点,厅应急办牵头,厅科教处及厅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厅相关处室、行业管理局及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共同参与,以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推进安全预警与应急管理系统建设。

  4、业务管理系统。以电子政务服务、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全省治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全省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行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支持系统为重点,业务归口处室或单位为建设主体,以各级财政资金为主,厅科教处及厅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业务管理系统建设。

  (四)加强智能交通技术集成创新和应用

  加快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遥感遥测、北斗卫星导航、云计算、大数据管理、下一代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集成创新与应用。重点开展交通物流、交通信息服务、交通诱导、公共交通综合调度、客运枢纽管理服务、主动安全预警等领域智能系统研发、技术集成与推广。加快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金融IC卡和移动支付在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车联网、船联网技术在拥堵预防、节能减排、通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应用。着力推进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城市物流配送及仓储、交通电子口岸等先进物流信息技术的应用。   

  (五)创新行业信息化建设体制机制

  创新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支持采用项目共建代建、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支持企业牵头建设、运营交通运输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主体依法平等使用信息资源,开展高品质、差异化、多层次的交通运输信息增值服务。建立市场准入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促进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标准体系,强化具有区域特色的地方标准的编制和修订。积极组织和吸引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信息系统、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建立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一致性、符合性检测体系和技术平台,形成标准制修订、宣贯应用、咨询服务和执行监督的闭环管理体系。

  (七)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提升信息安全预警能力;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报送和通报;完善交通运输密钥管理、终端管理和证书认证体系,为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提供信息安全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厅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省交通科技信息中心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保障单位,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牵头实施基础性公共平台、综合性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厅属各单位要健全信息化领导机构和实施部门,做到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到位。各市(州)、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自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能部门,负责辖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

  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信息采集与发布、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信息化工作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的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建立业务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机制,业务部门要深度参与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及时对业务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逐步完善信息化项目交接制度,及时落实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维护。

  (三)加强项目计划与资金保障

  厅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整体发展需要建立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建立信息化项目建设引导资金,对市(州)开展的符合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整体发展需要,且具有示范作用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建立信息化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制度,对市(州)、县(区)建成且收到良好应用效果的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予以奖励。交通运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到位;结合本地、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的信息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资金。

  (四)重视信息化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交通运输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质和水平认证;要采取技术咨询、科研攻关、短期聘用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为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服务。

  (五)加强信息化工作考核

  由厅科技教育处牵头,省交通科技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建立行业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开展全行业信息化工作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运行维护、数据质量、系统安全、资金筹措使用等,对市(州)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的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保障全行业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124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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