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古丈县财政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古丈县财政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04 09:48:14 字体大小:

  3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古丈县财政局获表彰,喜摘“全国文明单位”桂冠,首次迈入国家级文明单位行列。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穿于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扎实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结对帮扶共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聚人心、激活力、促发展,财政事业屡创佳绩,继2011年实现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后,2014年财政收入再创新高达到2.76亿元,同比增长20.04%,增速居湘西州前茅;同时,文明创建也取得丰硕成果,2006年、2012年先后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本次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使文明之花绽放,财苑春色臻盛景。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是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本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自2014年11月启动,经过严格评选后,2014年12月下旬、2015年1月底分别进行了省、中央两级提名候选公示,该局成绩均位列湘西州提名资格单位前茅,并最终与州内其他3家单位一道载誉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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