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发改局贯彻执行“一法两规一条例”情况
永顺县发改局
贯彻执行“一法两规一条例”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法)若干规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我局高度重视,狠抓执行,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运行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
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4亿元,增长10.8%;财政收入4.7亿元,增长16.2%;固定资产投资60.3亿元,增长20.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9亿元,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80元,增长7.6%;农民人均纯收入5579元,增长13.7%,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单位GDP能耗及主要污染物排量等指标全面完成。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受经济总量小,发展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等多种因素制约,经济发展问题仍然很多: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经济指标增长幅度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基本依靠投资支撑经济总量提升的现状一时难以改变。二是发展瓶颈仍需突破。财源单一,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瓶颈尚未根本破解,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仍需加强。三是产业基础薄弱。产业“散、小、弱”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发展拉动力不强。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艰巨。扶贫攻坚任务繁重,基层完善急需加强,社会管理责任重大,环境改善有待优化。
(三)意见建议
1.建议国家加大投入。建议中央和省里安排武陵山片区自治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帮助特殊困难自治地区改善交通、水利、电力、城镇化等基础设施条件。在教、科、文、卫、体、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方面,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
2.建议完善扶持政策。建议对国务院批复的《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进行细化,从操作层面落实国家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生态补偿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特色村寨、民居保护建设、民族文化抢救传承等。
3.建议免除配套资金。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免除武陵山自治区域配套资金,减轻贫困地区财政压力,确保国家特殊政策落到实处。
4.建议加大生态补偿。我县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属于限制开发区,工业基础薄弱,为保护生态,“三高”项目基本上关停,加上通过这些年大力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农民土地面积减少,巩固退耕地还林成果任务艰巨,因此建议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帮助自治区域实现碳汇交易。
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一)主要做法
1.接住管好省州下放的审批权限。一是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等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二是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永政发〔2015〕15号)、《关于公布保留、取消和调整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永政发〔2015〕16号)文件,县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33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76项。三是针对下放的项目要求评审资质更高、技术更复杂、影响更重大的情况,及时补充完善永顺县项目评审专家库,充实项目评审力量,确保接得住下发的审批权限。四是加强项目审批权监管,确保项目审批合法合规。同时,加强项目调度和督查,严格执行项目“六制”,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管好下放的审批权限。
2.缩短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限。认真开展投资体制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取消或简化投资前置性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许可、权限内基本审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由原法定办理时限缩减为当天办结(办理时限不包括专家评估时间);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由原来的法定办理时限缩减为2日内办结。
3.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一是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和简化审批流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公开审批流程,保证项目审批即高效又合法,职能窗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二是增强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凡企业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南省2015年本)》办理,凡企业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按县发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制度,限时办结。
(二)存在的问题
1.联动机制待建立。在涉及多个单位审批的事项中没有形成协同审批的工作机制,存在部门间信息不共享、多头受理、重复递交申请材料、重复审批的现象,造成办事程序复杂交错,效率低下,即便是已经按“牵头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行了并联审批程序改革的事项,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关联标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2.权责体系待健全。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过程中,有些只下放受理权或初审权,没有把终审权下放到位;有些把决定权下放了,但留下发证环节;有些让下级受理和现场踏勘,上级最终审查做出审批决定等等。在行政审批权力承接过程中,普遍存在有利益的事项抓住不放,无利益的事项尽量推到其他部门的现象,权责不对等造成下级部门往往由于不用承担最后责任而审查不严、敷衍了事,而具有终审权的上级部门又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无法把关。由于审批事项下放权责体系不清晰,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甚至采取放而不管的态度,事后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出现监管难和假下放,实际上群众办事并没有真正得到方便。
3.信息系统待优化。网上审批功能不完善,只能解决简单的办事咨询、资料下载、结果查询,网上全程审批业务数量有限,推进力度还需加强。
(三)意见建议
1.完善行政审批保障机制。加快行政审批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形成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2.推进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探索实行部门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进入审批服务中心工作窗口,审批部门工作窗口实行审批服务首席代表负责制,代表审批部门全权办理本部门授权的审批事项,启用投资项目审批专用章。
3.推进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对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重点投资项目,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原则开展并联审批,建立“同类项目、同一阶段,统一评审、分头审批”工作机制。同一审批阶段内1个部门办理多个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应设立内部牵头办理科室,整合内部业务分工和工作流程,实现1个窗口对外合并办理。
三、投融资机制创新情况
(一)融资机制现状
1.融资平台情况。目前,我县拥有经开区公司、经建投公司、老司城公司、芙蓉镇景点圈公司等4个政府性融资平台,总资产规模11亿元,总负债4.18亿元,资产负债率38%。过来,4个融资平台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累计签约资金5.7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城永顺大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芙蓉镇景点圈旅游基础设施及经开区芙蓉大道、湘潭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同时起到了招商引资主体作用,如以经建投公司为主体,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大汉城建,8年投资10亿元实施县城综合运营开发。
2.信用平台情况。目前,我县拥有以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县小额贷款服务中心,该中心隶属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现有工作人员4人。该中心自2004年运转以来,在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支持下,从就业经费中列支担保资金750万元,先后6次为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人员6348户担保贷款8756.1万元,中央财政贴息1400万元。
3.管理平台情况。过来,我县一直十分关注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的融资日常工作由发改局牵头负责,安排了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但缺乏专门的机构、人员及经费等保障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融资理念落后。主要表现是项目建设主体市场化观念不强、项目运作市场化程度不高、职能部门市场化管理不到位,特别是项目前期工作尚未形成有效机制,项目因经费、人员、精力等因素投入不足,不能完全符合贷款要求,很难得到金融支持。
2.平台资产规模小。我县4家融资平台和1家担保平台规模都很小,注册资金少,基本上以资产注入,资金投入很少,运作主体分散,难以承接大型项目的投资建设,所发挥的投融资能力和经营实力都有限。从目前的经营管理情况看,贷款项目主要为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以及文化旅游开发项目,项目投资周期长、规模大,收益率低或短期内很难有经济效益,平台资产运营能力低,经营效益普遍较差,自我造血功能严重不足。
3.平台抵押物不足。按信贷政策规定,政府融资、担保平台进行贷款融资、担保,必须具有有效担保或有效抵押资产,特别是国家为了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加大了对政府类融资平台清理整顿力度,增加了融资、担保工作的难度。同时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对贷款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要求配套资金同比例到位,我县财力弱,项目的配套资金难度大,将会影响信贷工作的有效开展。
4.融资渠道单一。我县融资、担保平台项目融资以政策性银行贷款为主,资金来源单一,产品缺少多样性,抗风险能力差,受信贷政策及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很大。加之融资大部分投向为短期内没有收益或收益很低的基础设施项目,企业的现金流平衡十分脆弱,后续融资易受到很大限制,严重影响已签约贷款的使用和后期进一步融资。
5.市场化机制不健全。我县融资、担保平台均为国有独资,治理结构建设、法人制度建设等还不规范,投融资“借、用、管、还”的责任主体不够清晰,市场化运作水平低,这样的管理体制很难有高效的资产运营合力。
(三)意见建议
1.建议国开行增加对武陵山片区自治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专项贷款额度,尽快设立国开行武陵山分行,专职承担武陵山片区开发的融资重任,集中力量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城建、旅游、特色产业、中小企业、现代物流、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助学贷款等领域的项目建设。
2.建议上级重点针对融资平台、信用平台、管理平台建设出台具体办法和意见,敦促地区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放大财政资金利用效益,助推一批重大项目投入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