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建城〔2010〕183号)及《湖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标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1家企业申报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sx.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一、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可提出陈述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书类需提供原件和扫描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我局燃气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燃气办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0743-5232168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416700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审查汇总意见 |
备注 |
1 |
永顺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经营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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