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1至4月工作总结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工作1至4月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思路,突出抓好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推动城乡同建同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现将1至4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规划 推动城乡同建同治
(一)规划编制。今年计划完成芙蓉镇、永茂镇、泽家镇等24个镇乡域布局规划,4月份已经签订完合同,已完成实地调研。完成颗砂乡、回龙乡、朗溪乡等15个乡镇总体规划,目前已进入编制单位招标程序。确保乡镇总体规划和控规、乡(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实现全覆盖。50个村庄规划已经前期准备资料阶段。
(二)规划发证。严格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审批,认真把好设计审查和规划许可关。1-4月份累计发放选址意见书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4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份。
(三)规划执法。1至4月配合县查非纠违办、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县城规划区内,责令停工51户次,停水27次,强拆违法建筑22处,面积1557平方米,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
二、抓好建设 推进各项民生项目
(一)提质扩容。1.市政道路。投资831万元的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工,目前已完工21条,完成投资450万元。2.供水设施。投资19732万元的新建水厂及城区管网改扩建工程,已完成EPC建设招标,中标单位湖南博世科华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正进行初步设计、征地、监理招标等工作。4月30日已签订合同。1-4月县自来水公司完成供水量252万吨,售水量12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68万元(含污水处理费),水质检测综合合格率为99.8%。3.污水处理。1-4月城区达标处理污水233万吨,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8.9%。南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已建消力池1座,管道基础已完成30%,完成投资50万元。4.管道燃气。县燃气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完成初步选址,但华润公司投资意向不大明确。5.管线入地。计划投入1.1亿元将老城区给水管网、弱电管线共
(二)住房保障。2015年2030套公租房任务已完成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其中溪州新城1030套、州精神病院72套、石堤中学72套共1174套公租房正进行场地平整工作,前期加场平共计完成投资420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正进行拆迁安置、施工设计等工作,其中棚户区街道改造等已完成投资450万元,棚户区改造开工200户。
(三)危房改造。省、州任务尚未下达。
(四)民居保护。今年特色民居保护整治拟投资1000万元,目前方案已草拟,正进行前期调查摸底、初步设计等工作。
(五)村落保护。目前,老司城、双凤、小溪三个村已被收录进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其中老司城、双凤村传统村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个村落300万)已到位,小溪保护规划已通过评审,项目需求表已完成。我县12个申报第四批传统村落已通过省相关部门初审,为了顺利通过住建部、财政部、文化部的联合审核,拟聘请吉首市启明文化公司对我县申报第四批传统村落的12个村镇进行实地调查,补充采集信息,拍摄图片,形成宣传文本。
三、抓好管理 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稳步发展
(一)依法办证。1至4月新开工工程40个,面积13.3538万平方米,造价1.3705亿元,共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0份,办证率100%,结转工程项目20个,总建筑面积11.3079万平方米,造价1.7205亿元。
(二)严格检查。1至4月开展了1次建筑市场大检查,每月还不定期的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建筑行业企事业单位15家次,在建项目60个,下发《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告知书》1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力确保县内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平稳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协调化解新水厂建设中的迁坟等矛盾,计划5月份完成厂区征地拆迁,初步设计,工程部、监理部、指挥部现场组建,建行贷款资料申报工作。
(二)计划5月份与鑫荣燃气公司、华润燃气公司进行洽谈,商讨与华润公司解约事宜,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与鑫荣燃气公司签订建设合同,并与管线入地改造工程对接。
(三)县城综合管网入地工程,计划5月份报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关指挥部组织实施。
(四)预计5月份完成公租房相关招投标工作,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设计、评审、预算等工作,并积极衔接城市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事宜。计划公租房6月份全面开工。
(五)农村危房改造省、州计划下达后,积极组织实施。
(六)对所有项目倒排工期,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完善资料。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