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各股室、移民工作站:
《永顺县移民开发局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顺县移民开发局
2019年2月27 日
目 录
一、理论学习制度……………………………………………3
二、上班考勤制度…………………………………………3-4
三、请销假制度……………………………………………4-5
四、车辆管理制度…………………………………………5-6
五、公务用车制度………………………………………………6
六、公务接待制度………………………………………………7
七、财务报账制度…………………………………………7-8
八、公文办理制度………………………………………………8
九、调查研究制度………………………………………………8
十、信息报送制度……………………………………………9
十一、奖惩制度……………………………………………9-10
十二、文明卫生制度…………………………………………10
十三、附则……………………………………………………10
永顺县移民开发局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高效、文明、创新集体,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一)全局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督查学习情况。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有效果。理论学习一个季度督查一次,根据参学情况进行打分,和年终考核挂钩。
(二)学习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党纪政纪条规,业务工作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现代办公知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等。
(三)学习方法。学习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通过定期集中学习、专题座谈或讨论、实地调研等形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学以致用。
(四)学习时间: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执行,原则上干部职工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周自学一次;党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五)学习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全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班子成员每年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1篇,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
二、上班考勤制度
(六)按时上下班,每天进行4次指纹签到。时间分别为上午8:15以前、中午12:00、下午2:30和5:30。上班迟到、早退1次,扣罚20元。因下乡、开会、出差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签到手续的,向其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向办公室说明情况。本人既不签到又不说明情况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罚100元。签到情况一月一汇总,进行台账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月底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所扣罚的钱从其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中扣除。
(七)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玩游戏、炒股、聊QQ、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外出办公事的要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早退。为强化工作纪律,每天由分管作风建设的领导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上述违纪违规现象一次扣罚20元。
三、请销假制度
(八)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手续完善、备案备查,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为主”的原则,本人应书面申请,填写《永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特殊紧急情况,应先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九)干部职工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请事假。原则上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应按相关规定50元/天扣钱。
(十)干部职工患病或负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疗或康复治疗的可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请病假需凭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为依据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十一)一般干部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需分管领导签批,3天以上至1个月以内的需局长签批。1个月以上的需局长及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县纪委监察委备查。
(十二)班子成员请假需局长签批,请假1个月以内的需经局长及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请假1个月以上的,需局长及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报县人社局备案、县纪委监察委备查。
(十三)干部职工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以上且不扣工资的,或者按工龄计算请病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又超出上述请假期限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因公外出逾期未归的;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的;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书》的;请假期间从事有经营活动或在其他机构任职的。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上报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及县纪委监察委严肃处理。
(十五)婚假、丧葬假、产假、探亲假以及上述未尽事项均按永组通[2017]4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车辆管理制度
(十六)单位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合理安排。
(十七)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务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因维修保养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无外派公务时,机关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封存停驶。
(十八)严禁公车私用。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现并证实,上报县纪委严厉查处。
(十九)车辆维修、购置配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司机报销发票时须先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方可报销。
(二十)驾驶员要服从安排,爱护车辆,文明用车,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将车辆借与他人和外单位使用。
六、公务用车制度
(二十一)干部下乡、出差应尽量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公务车辆有外派公务时,经公务用车分管领导同意,可使用私人车辆或者乘坐公共汽车。
(二十二)公务用车事先需填报车辆派遣单,并经业务分管领导及公务用车分管领导签批同意。使用私人车辆的,用车费用按路程远近计算到乡镇:灵溪镇100元,首车镇200,两岔乡200元,盐井乡300元,万坪镇200元,芙蓉镇200元,松柏镇300,高坪乡200元,石堤镇200元,青坪镇300元,泽家镇200元,小溪镇400元,小溪扶贫村500元,吉首500元,跨乡镇350元/天,以上费用均含过路过桥费。乘坐公共汽车的,车费凭车票报销。到政务中心办事或会议中心开会的,到办公室统一登记,尽量乘坐公交车,按 4元/次结算,如需用打的或者租用小车,按20元/次结算。
七、公务接待制度
(二十三)公务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严禁同城接待。有接待任务时,由办公室开具《公务活动接待清单》,经业务分管领导及分管接待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凭接待单到指定地点进行接待。没有事先开具接待单的单位概不结账。
(二十四)公务接待活动严禁饮酒,严格控制标准,一律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安排就餐每人不准超过50元,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十五)公务接待乡镇及上级需要安排住宿的,由办公室开具《公务活动接待清单》,经业务分管领导及分管接待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指定宾馆开房,一律安排标准双人间,不得安排豪华间及麻将房,不准额外配发洗漱、脱鞋等生活用品;在县城内有住房的不允安排住宿。没有事先开具接待单的单位概不结账。
八、财务报账制度
(二十六)行政经费开支实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签字审批制。财务室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超支和浪费。
(二十七)办公用品的购置,须报分管内务的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配置;2000元以上大宗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维修、整修,须报班子会研究同意,并经分管内务的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报账。
(二十八)各种资料、文件的文印要厉行节约,原则上在办公室进行打印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去打印社的,需事先报分管内务的领导同意,并到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否则单位概不结账。
(二十九)专项资金拨付实行会签制,由施工方填写《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专项资金报账审批表》,分别由工程股、计财股、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及局长签字审批后,计财股才能办理拨付手续。
八、公文办理制度
(三十)按照公文归口办理的原则,文件办理须经业务分管领导的领导同意后,由承办股室按程序办理。文件办理程序:承办股室拟稿→业务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审核、编号→分管办公室领导或局长签批→办公室校对、印发、登记。
九、调查研究制度
(三十一)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每名干部职工都要抽出一定时间和精力开展调查研究,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不得少于6天,全年不得少于80天;一般干部职工全年下基层不得少于70天,驻村扶贫队驻村按照县里要求执行。
(三十二)调研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呼声,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对策性和实效性,提高调研质量。班子成员和各股、室、站长每年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交办公室向上级刊物投稿并存档。
十、信息上报制度
(三十四)上报工作信息需先报办公室审核,经分管信息工作副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向各级刊物投稿。领导干部每年上报信息1篇以上;办公室每月上报信息2篇以上,其他股室站每季度上报信息在2篇以上。在《湘西移民》、《湘西移民网》、《湖南移民》、《湖南移民网》、《团结报》、《湖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被采用信息的算年度工作任务。
十一、奖惩制度
(三十六)本局干部向上级报刊、杂志、网站等各种媒体投稿,且被采用刊登,稿件内容是宣传移民工作、反映库区社情民意,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在《湘西移民》、《湘西移民网》发表图片稿20元/篇,新闻通讯100元/篇,经验交流、论文200元/篇;在《团结报》发表图片稿50元/篇,新闻通讯200元/篇,经验交流、论文400元/篇;在《湖南移民》、《湖南移民网》发表图片稿100元/篇,新闻通讯200元/篇,经验交流、论文500元/篇;在《湖南日报》发表图片稿100元/篇,新闻通讯200元/篇,经验交流、论文500元/篇;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1000元/篇。一稿多投及反映同一题材的,按发表刊物的最高级别来奖励,不重复奖励,奖金实行一年一兑现。
(三十七)在各项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的,个人年度考核评为优秀或记三等功的,分别奖励800、800或1500元。
(三十八)五个文明绩效奖金按工作业绩实行一、二、三、四个等次差额发放。
(三十九)各股、室、站在各项单项工作检查中,因工作原因造成局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免去股室负责人职务,该股室人员五个文明绩效资金直接划为四等。
十二、文明卫生制度
(四十)各股、室、站每天负责打扫各自楼道及办公室卫生,会议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清扫,垃圾及时清倒,保持清洁的工作环境。
(四十一)室内桌椅、物品摆设应整齐有序,日常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
(四十二)对于来人来访应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及时解答,履行首问责任制。打、接电话要文明礼貌。
(四十三)工作人员衣着应整洁,言行文明礼貌,为人履约诚信,与同志团结友爱,家庭和睦,不参与不文明、不健康的活动。
十三、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