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18:30:00 字体大小:

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逐步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反映在城管执法中以威胁、围攻、哄抢、殴打的形式,暴力抗拒城管执法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为此,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建立维护和恢复正常执法秩序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内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处置突发城管执法事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正常的城管执法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可能参与处置的所有突发公共事件。我局可能参与处置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主要有:

1、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内涝、地陷、浓雾、高温、雷击等灾害;对市容管理及行政执法带来的影响有:城市保洁系统;户外广告、店牌设施安全;建筑垃圾清运;公厕公共服务等。  

2、事故灾难。因作业失当,引起环境卫生设置、设备损坏从而造成垃圾物流梗阻,影响垃圾及时处理;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正常运作;车辆行驶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大量垃圾或粪便进入水域,严重污染水域;机动车辆泄漏,造成路面油污污染;其他对市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要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是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需单独收运处置。  

4、社会安全事件。对大型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实施人为破坏,造成停产等;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造成城市不能及时保洁,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垃圾、粪便物流梗阻,影响及时处理等;抗拒执法,用暴力袭击殴打城管执法人员和聚众闹事的行为。

三、 组织机构  

(一)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协调部署,特成立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大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廖烈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宏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清武四级调研员

段连河  工会主席

徐古吉  机关党委副书记

  员:孟  杰  兰  洁  彭  杰  全  志  王福云  张声东  王  勇  罗  波

紧急应急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徐古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张声东任联络员,负责上传下达,资料收集与汇总。

(二)较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局长和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四个应急行动小组:

1、现场救助组。由分管执法大队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出动20人,处罚中心、“两违”办公室出动10人配合参加。相应事件主管单位、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就地实施警戒,维持治安,救助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协调专业应急单位开展工作,收集有关信息等。

2、工程抢险组。由分管市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市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出动3人,环境卫生管理所出动3人配合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环卫、广告设施,加固、拆除、清理现场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局财务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参加。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救助,组织调集、调用应急物资,组织车辆保障救援人员、设备等。

4、信息报道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参加。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起草有关上报文字材料。

(三)突发事件所在单位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在事发20分钟内有关领导和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警戒、救助、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等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值班领导和分管副局长。

(四)局值班领导根据事发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并适时启动应急行动组。城区内应急行动组2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在城区规划区内的,必须在4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四、概念、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日常工作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和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事件。

(一)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分为以下六类:

1、执法受阻。主要是指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不服从管理,阻挠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引起群众围观的事件。包括当事人谩骂、围攻执法人员,恶意煽动围观群众,哄抢暂扣罚没物品,阻碍执法车辆通行,携带危险器具等。

2、执法伤害。主要是指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或执法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执法装备、当事人财物受到损害的事件。包括执法人员或当事人受伤,当事人财物受损,执法装备被毁等。

3、上访事件。主要是指被管理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到执法人员办公地点、局机关、市政府等上访,出现过激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设施损坏。主要指环卫、广告等设施损坏危及安全的事件。

5、自然灾害。主要是指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大风、地震、水灾、火灾等。

(二)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三级:

一般突发事件: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及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相对较小,本单位可以有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损害,需由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才能有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及生态环境造成特别重大损害,需由县人民政府乃至州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州人民政府协调才能有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责任分工

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并及时向局值班领导和分管局长汇报处理情况;

较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预案,并按相关程序报县政府,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

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依法处理,强化合作。

(一)执法受阻事件的处置

1、处置程序:

①现场执法人员:当遭遇执法受阻时,一般情况下先行报告本中队,然后按中队负责人的要求处置;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大队领导或直接报告局值班领导,并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接到指示后,按指令处置。

②大、中队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援助;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向局值班领导报告;得到局值班领导指令后,按指令组织实施处置工作。

③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局领导指示,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则调度力量进行援助。

2、处置方法:

①以理服人,劝说制止。当遇到当事人强词夺理,拒不服从处罚或者用粗暴行为妨碍执法时,执法人员要沉着冷静,理直气壮地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理由,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其申辩和陈述,并对其妨碍执法行为进行教育,晓之以理,使其停止粗暴行为;对围观群众,从正面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公民维护城管秩序的义务,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劝说疏散围观群众。

②避免激化,迂回执法。对于当事人以暴力或刀具等凶器相威胁,在劝说无效若采取强行措施可能激化矛盾的情况下,应随机应变,避其锋芒,及时采取取证手段,搜集证据,暂缓执法,尔后通过法律程序迂回执法。

③把握时机,以快制快。执法突发事件其发生的突发性和发展的快速性,决定着处置工作必须把握时机,以快制快。对于处置一些“钉子户”、“难缠户”以暴力抗法或者扣留执法装备、哄抢暂扣物品等情形的,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将当事人和暂扣物品及执法装备分离,果断将肇事者带离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二)执法伤害事件的处置

1、执法伤害事件通常是执法受阻后出现的一种复杂局面,首先要按照执法受阻事件办法处理。无论是被管理对象或是执法人员受伤都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

①执法人员受到轻微伤害时,一定要控制情绪,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组织救治的同时,要注意取证和找到目击证人,为后期公安部门处理提供依据。

②执法人员受到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伤害时,在向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要采取防卫措施,保证自身的安全。

③出现违章者手持刀具等凶器时,执法人员应首先疏散围观的群众,并立即报警。

④在查处水果摊点、夜间占道摊点等违章行为过程中,要首先控制其刀具,关闭煤气罐,切断电源,增强对热油、开水的防范意识。

(三)上访事件的处置

1、当突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尽量降低对正常工作秩序的影响。

2、处置方法:向上访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有关矛盾;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正确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掌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各种信息,与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稳定和控制现场秩序,保证接待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四)设施损坏事故的处置

发生设施损坏事故,设施所属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和现场救助队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抢救受伤人员、抢修被损设施。及时汇报处置情况以便于上级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自然灾害的处置

1、根据天气预报和上级的指示确定灾害的等级,组织相应的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

2、按灾害等级确定抢险人员采取待命或集中待命方式。

3、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处置城管突发事件的重要性,全力以赴处理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在局领导的指挥下,互相支持,通力协作,严格按照指令开展各项处理工作。

(三)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警惕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在处置过程中,既要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同配合,整体联动。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日常管理和执法技巧以及应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适当开展应急模拟演练,提高队伍的快速反应和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强化信息沟通,防患于未然。注意发挥一线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广泛接触群众的优势,发现并掌握突发性事件各种苗头的有效信息,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将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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