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3 15:33:27 字体大小: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负责本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3、负责本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4、承办县政府及县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内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

单位任务:

1、宣传引导,改善执法环境。加强队伍建设,严肃纪律作风。加强宣传教育,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各种横福和广告宣传资料,宣传声调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2、全力查处“两违”,确保依法建设。加大县城区“两违”案件的查处力度,与国土、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工作机制。

3、推进同建同治,建设美丽永顺,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推进环卫所由清扫清运的直接实施向监管转型。

4、加强渣土管理,确保清洁处理。对渣土车辆的运输做到进出车辆设施清洁,不达标的严禁施工,渣土定点倾倒。

5、持续监管夜市,推进规范经营。争取完成夜市集中安置,打造成市民安全舒心的娱乐休闲场所。

6、完成公园改造,改善休闲环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城三角公园

(二)、单位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为全额事业单位 。共设二级机4个, 核定编制共215 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208个,聘用制后勤编0个,工勤编制0个,差额编制0个。财政负担234人,其中在职196人,离休0人,退休38人,提前退休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是一级单位,下设二级机4个,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外罚中心,环卫所,市政公共服务。就环卫所财务独立,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有本局及环卫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7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9.2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70 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增加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377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426.26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9.65 万元,执法局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1464.9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其中:水电费11万元,接待费10万元,医保铺底金80万元,办公费 90万元、电信费5万元,培训与会议费5万元,车辆保险11万元,两违拆除费70万元.)。环卫所主要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3.25万元。项目支出 1353万元(执法工作经费200万元,过年春节气氛30万元,三个广场维修费20万元,环卫所垃圾填埋场专项资金20万元,垃圾中转站20万元,环卫工人工资403万元,泔水处理费156万元,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220万元,垃圾清运车及保洁工18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9.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执法局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1464.9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其中:水电费11万元,接待费10万元,医保铺底金80万元,办公费 90万元、电信费5万元,培训与会议费5万元,车辆保险11万元,两违拆除费70万元.)。环卫所主要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3.25万元。项目支出 1353万元(执法工作经费200万元,过年春节气氛30万元,三个广场维修费20万元,环卫所垃圾填埋场专项资金20万元,垃圾中转站20万元,环卫工人工资403万元,泔水处理费156万元,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220万元,垃圾清运车及保洁工18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局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26.26万元,比2020年增加359.65万元。增幅为9.5%。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万元;公务接待费 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  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万元),2020三公”经费决算共计62.2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为130万元,其中用于车辆购置100万元,15台电脑7万元,20台空调15万元,执法摄相机20台5.5万元,饮水机15台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本单位国有资产归本单位使用,无其他单位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合计   192.15万元,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其中执法车  21  辆,  电脑、空调等国有资产为  192.15  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779.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26.26  万元,项目支出    135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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