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作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ysx.gov.cn/zwgk/bmxx/zfbm/xxglj/zfxxgkz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县新国土局大楼七楼;邮编:416700;电话:0743—5235296;电子邮箱:hnxx07435235296@126.com)。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工委副书记、局长朱思理任组长,副局长彭武文任副组长,其他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建立了政务公开机构。二是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完善了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2.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有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做到及时快捷的向群众公开及解读,比如,扶贫政策,扫黑除恶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19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全年通过多种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60条,其中动态信息42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13条、财政信息5条。还通过宣传栏、视频短片、电视台发布信息43条,2019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15条。其中,建议提案办理0件,当面、电话回应15条。2019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也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的发生。
4.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及其接受查阅统计情况。我局成立了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2019年,我局召开政务公开政务领导小组会议1次,参加县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培训会1次,培训工作人员2人次。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人,2019年我局没有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进展缓慢。三是电子政务公开平台专业性强,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维护。在新的一年中我局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县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
- 附表 小溪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情况表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 年度)填报单位(盖章):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其中:动态信息 |
条 |
42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 |
条 |
13 |
人事信息 |
条 |
|
统计信息 |
条 |
|
财政信息 |
条 |
5 |
其他信息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网络问政平台回应事件数 |
次 |
|
5.领导信箱回应事件数 |
次 |
|
6.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7.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朱思理 审 核 人:彭斌 填报人:陈俊
联系电话:152****2315填报日期: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