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永顺县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2 15:59:28 字体大小:

永顺县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3、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组织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4、建立完善环境卫生和公共服务设施。

5、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7、对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服务、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行为。

8、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顺县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保护科、科研科、经管宣教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9人,实有人数3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3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7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96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的工资福利收入及办公成本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34.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96万元,主要是干部工资及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34.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万元,占22.04%;卫生健康支出19.15万元,占3.02%;节能环保支出443.07万元,占69.8%;住房保障支出32.63万元,占5.1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02.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2.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生态保护3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保护区资源保护而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电费、网络租赁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保护区内护林员大会、各站及管护点防汛救灾以及森林防灭火大会;培训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内干部职工及护林员防汛救灾、日常巡护、利用专业器械或物品灭火培训以及应急消防用车的操控演练等培训;拟举办“神秘小溪”、“生态小溪”、“人文小溪”等系列宣讲宣教论坛及晚会。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3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25万元,项目支出3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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