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小溪管理局2023年财务管理制度

小溪管理局2023年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1 16:38:45 字体大小: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地区的财经法律、法规及纪律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账。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符合财经规定,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进库入账,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违规拆借和挪用公款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送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四)财务支出实行分管领导初审、财务科监审、主要领导审核“三审制”。单位各种开支发票报销须有经办人签明事由和金额,由分管领导签属实意见,计财科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查,主要领导进行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凡单笔财务支出5000元以内须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支出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五)在财务资金管理方面,坚决贯彻“三重一大”会议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纪检监督制度和政府采购、控购、项目投资预审及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完善公共财物管理与登记制度,公共财务处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每月初第一周为报账日,各报账员拟好上月费用开支报财务室,原则上做到月账月报,有特殊情况经联系领导同意报财务室备案,否则不予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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