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按照《湘西土家族苏苗族自治州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三)负责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组织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四)建立完善环境卫生和公共服务设施; (五)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七)对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服务、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行为。 (八)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9月,为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是永顺县政府直属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州政函〔2003〕6号、州编办发〔2003〕16号),内设四科一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保护科、经管宣教科、科研科)、下辖三站(小溪资源管护站、毛坪资源管护站、十二湾资源管护站)两所(小溪保护区公安派出所和小溪保护区森林派出所)。
3、人员编制情况
2017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41名(不含派出所专项编制),实有人员40人(不含在岗在编公安干警4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1、2017年部门整体收入
2017年,本年部门整体收入总计626.4345万元(其中:经费财政拨款442.4345万元,项目财政拨款184万元。)
2、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
本年支出总626.4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43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1.9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450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44.057);项目支出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6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县财政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对经费、专项资金的开支使用,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上述规章制度我局认真执行。
(一)基本支出
1、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442.434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21.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调增基本工资;二是绩效考核工资标准较上年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76.4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基本持平 。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44.0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基本持平 。
2、 “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83万元,比上年16.0455万元增加0.7845万元,增加比例4.9%。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2.8715万元,与上年6.0576万元减少3.1861万元。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减少主要原因是年末大部分未结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585万元,比上年9.9879万元增加3.9706万元,增加39.7%,主要原因是我局虽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PK”方式,由于2017年小溪实行异地扶贫搬迁及精准扶贫工作公务用车次数相应增加,导至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专项支出
1、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保护区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行政工作专项支出和运行维护专项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184万元。
2、专项资金支出184万元,其中︰林业自然保护区列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支付给保护区林农,林业防灾减灾列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他旅游管理与服务列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60万元用于小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列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列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用于管理小溪保护区工作经费。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对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一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二是严格实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一把手审核后分管领导签署同意报销方可报销;四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保护资源工作建设上。这些措施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我局制定了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制度能科学、合理、有效地保障我单位8个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了保证项目预算顺利执行,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明确责任人,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确立了项目经费管理程序、方法,要求项目执行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森林防火预警监控运行维护费工作经费项目
通过对森林防火预警监控线路整修,2017年12月已全面完成小溪自然保护区网络传输和输电线路维修,森林防火预警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发挥监控作用。每年中央财政投入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600万元,州政府投入农业发展资金65万元。加强小溪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通过3天培训,参会人员150人,发放讲义资料150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单10000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手册2500份。推动了永顺旅游事业发展,同时增加了旅游收入。促进保护区社会和谐,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增加生态资金投入,加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成功将小溪打造成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提升小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小溪生态移民搬迁工作经费项目
通过生态移民搬迁基本解决了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村民住房、生产、生活、就医、就学困难,促进了永顺县城镇事业发展,同时增加了村民收入。促进保护区社会和谐,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增加生态移民搬迁资金投入,加大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尽快实现小溪保护区内村民脱贫。
4、小溪管护站工作经费项目
2017年度永顺县委、县政府为加强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管理安排专项(小溪保护区管护站工作经费)10万元。小溪管理局及时制定该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严格项目资金报销审批手续,控制年度预算,减少运行成本,做到厉行节约,按季度进行拨付,一年来资源管护站对所辖10个行政村开展森林资源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依法查处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行为案件20余起,有效的遏制了部分林农违法行为,维护小溪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加大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及州政府对小溪农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减少森林资源保护与保护区林农切身利益矛盾冲突。广泛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保护区林农森林生态保护意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高林密、野生动物较多经常损坏网络线路及输电线路设施需常年进行维护、整修,工作难度大,县财政需每年加大投入小溪保护区森林防火预警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确保森林防火预警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小溪保护区面积大,交通不便,森林资源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费用成本高。
3、要抓好全县绩效评价工作需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聘请专家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