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欧阳宇等同志职员等级晋升的通知》(永组干〔2023〕35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寿国慧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永组干〔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心班子研究,同意聘任:
翁小寒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七级职员;
张盛成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八级职员;
鲁承佼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八级职员;
韩玮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八级职员。
聘用时间从2023年12月计算,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