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永顺县《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暨第五个信访法治宣传月
活动方案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印发<信访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22〕11号),正式发布《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5月1日实施。根据省、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暨第五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经永顺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规范信访行为,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逐级、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法律意识。
二、宣传内容
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相关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信访改革、法治建设和“枫桥经验”湖南化等成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多元化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5日至10日):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活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0日-31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党委(党组)、班子、全体干部会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并将《信访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暨第五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本行业、本领域深入有效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切实做到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三是结合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条例》知识竞赛,通过制作微视频、微电影传播网络正能量。四是利用微信、广播、手机等新媒体以及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宣传册和现场咨询、法治培训、讲座、送法下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宣传活动。五是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有关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六是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帮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逐级、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推广阶段(5月25日-30日):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新作为、新成效、新经验,及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等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联席办将择优向省、州信访局推选优秀作品,作品被省、州采用的县信访联席办将在年终绩效考核给予加分。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是今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已纳入年终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县信访联席办将适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开展活动的年终扣除绩效考核相应分值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按时报送信息 。全县各级各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及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微视频、统计表及相关图片资料打包报送至县信访局邮箱(电子邮箱:ysxfj5223973@163.com。),未按时报送信息的视为活动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