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2026年工作计划
2021年至2026年工作计划
1、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探索推进紧密性县域医共体建设,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等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分级诊疗更加规范,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目标,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2.启动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设立卫生应急指挥调度机构,织
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依托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构建卫生应急服务网络,建立常备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配备任务需求装备和器材。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定期演练应急管理体系,培训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加强传染病防治,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强化重大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体育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改、扩建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卫生应急中心及指挥平台建设项目;(2)县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室项目;(3)县级应急装备和器材建设项目;(4)县级空中紧急医学救援转运建设平台项目。
1.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疾控中心设施设备和实验室检测能力等方面建设,提升传染病及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能力,2025年达到县级甲等疾控机构标准;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实施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战略;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疾控机构升级改造项目;(2)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3)县级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2.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医技科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提高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完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床位;建设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个中心,提升两院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病原学和分子生物学诊断实验室;结合医共体服务需求,实施县域远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诊疗平台建设
建设主要内容:(1)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2)县级公立医院州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0个;(3)县级公立医院“五个中心”建设项目3个;(4)县级医院传染病实验室建设项目1个;(5)县域四大远程诊疗平台建设项目4个
3.实施县妇幼健康机构升级改造,增强妇幼保健与妇幼临床服务功能,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子化信息病历、产前筛查分中心、两癌检查及其他特色妇幼健康专科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妇幼健康机构达标建设项目。(2)县级妇幼健康机构产前筛查分中心、两癌检查及其他特色妇幼健康专科建设项目。
4.积极探索新型城市卫生服系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健全联动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逐步建成全民智慧健康信息平台,开展移动急救、远程会诊、远程检查、持续健康监测等各类医疗服务;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健康管理等领域的应用;落地运用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实现身份证实名认证、生物识别、电子健康卡、社保卡“一卡通用”,覆盖参保对象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智能化管理,使广大人民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5.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永顺县民族康复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开展老年病科和(或)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能力及信息化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加强同十二个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紧密联系。
6.进一步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分步对尚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全面消除危房。建制乡镇卫生院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一院一个特色专科”的目标。选择辐射范围广、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分期分批实施30个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扩充业务用房面积,完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提升专科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覆盖周边片区的示范型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开展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和妇幼健康门诊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满足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实施乡镇卫生院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诊断能力。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配齐合格医生,配置必要的诊疗设备,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和病情防控合力。
7.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措施,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强化居民健康管理,实现健康档案覆盖全部城乡人口,将健康危险因素评价结果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居民终身健康动态管理机制。
8.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到2025年末,全县人口总数控制在58.26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十四五”期间出生2.9万人,平均每年出生0.58万人;5年自然增长1.4万人,死亡人口1.5万人,平均每年增长0.3万人;加快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技术服务,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控制在2%以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和运用;全县90%以上乡镇建成基层基础强的乡镇,80%以上村(居)达到省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村”标准,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9.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人居环境改善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继续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高环境质量,消灭“四害”孳生地,严格控制“四害”密度在国家标准以内,确保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县城镇村创建工作,努力打造清洁美丽、生态宜居、健康生活的人居环境。
10.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举措。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合作),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全面维护人民健康。
1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两大建设,改善业务用房,装备监督执法车辆、执法全过程记录仪和执法快检设备执法装备,切实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力度。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业务用房新改扩建项目;(2)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装备建设项目。
1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培养项目,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
13.初步建成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文件精神,在全县每一个乡镇建成1所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基本建成。
14.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分担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降低医疗纠纷调处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重点项目(17个)
1、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确保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在2022年完成。
2、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继续推进和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确保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在2021年完成。
3、永顺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和应急救治、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传染病楼 面积 8700 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00 m²,地下建筑面积 2000 m²;新建应急救治及信息化服务综合楼 1 栋,建筑面积 1.2万 m²;传染病楼专用医疗设备及应急救治、信息化服务设备购置及场内道路停车场、绿化、室外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环保等配套工程建设。投资估算:1.81亿元。
4、永顺县人民医院“五个中心”建设项目。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个中心改扩建及医疗设备采购。规划投资0.5亿元。
5、永顺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0个重点科室改扩建,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老年临终关怀、精神病、艾滋病、高血压等专科建设及医疗设备采购。规划投资0.5亿元。
6、建设永顺县人民医院芙蓉镇分院。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 75 亩,主要内容包含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等主体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 3.7万m²,其中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康养中心、后勤保障系统用房、行政管理用房、院内生活用房、地下车库等,建成后床位规模300张。规划投资3.3亿元。
7、永顺县人民医院石堤镇分院。新建住院楼7200平方米。医疗设备配置。规划总投资6500万元。
8、永顺县民族中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 500 张床位规模的集医疗、保健、康养、体检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医康养综合医院。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00 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传染病楼、行政综合楼、后勤及保障用房、地下室等建筑工程及道路、活动场地、绿化景观、室外水电、消防、环保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相关医疗设备的购置,总建筑面积 7.95万m² 。规划投资7.04亿元。
9、永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检测楼建设项目。新建实验检测楼600m²及实验检测设备采购。规划投资800万元。
10、永顺县妇幼保健托育管理培训指导服务中心项目。新建业务用房1200m²及采购配套设备,规划投资500万元。
11、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 23 个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业务用房改扩建及医疗设备购置,总建筑面积 3940m² 。规划投资2000万元。
12、永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万m²,其中新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 3000 m²。其中新建库房 2500m²,辅助用房 500 m²;新建地下停车场 1.2万 m²及相应设备采购。规划投资7210万元。
13、基层远程诊室项目。改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及45个乡镇卫生院(分院)远程诊室及采购必要远程设备。规划投资510万元。
14、永顺县人民医院塔卧镇分院建设项目。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及附属设施3.7万m²,建成后相新增床位200张。规划投资1.51亿元。
15、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对松柏、砂坝镇卫生院、高坪乡卫生院西米分院进行易地新建;对灵溪镇卫生院大坝分院、和平分院、芙蓉镇卫生院保坪分院、石堤镇中心卫生院羊峰分院、车坪乡卫生院等进行改扩建;对两岔、杉木、毛坪、万福、抚志等卫生院(分院)进行修缮,总建筑面积1034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7900万元。
16、永顺县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对全县303个村卫生室全面进行标准化建设,主要是业务用房面积达到最低要求60m²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新建50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修缮50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配置医疗设备。规划投资2000万元。
17、永顺县托育设施建设项目。在全县22个乡镇进行普惠托育设施建设、规划总面积12110平方米,投资10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