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永顺县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加强商务局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改善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商务行政执法公正、公开,使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商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范围及组织
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范围是: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商务行政许可、商务行政确认、商务行政处罚等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关系密切的事务。
二、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内容
商务行政执法部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一)履行商务行政执法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让行政行为相对人在办理有关事务时明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办部门应履行的义务。
(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程序办理期限公开。包括许可、确认的资格资质,技术、经济条件,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受理机关及许可、确认的期限等,让行政行为相对人知道每件事情如何办理,办理手续的各项环节、先后顺序以及所需时间和办理期限。
(三)公开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包括承办部门名称、位置、职责、主办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
(四)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包括行政处罚的机关(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罚的种类。使行政行为相对人明白行为是否违法,违法后如何接受处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五)公开投诉渠道。包括受理投诉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投诉处理程序。便于行政行为相对人明白如何投诉,向何处投诉。
三、商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形式
行政执法公开监督事项以“便利群众、简便易行、统一规范、注重实效”为原则。基本方法和形式是:
(一)及时公告。除有关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由上级有关部门公告外,商务部门指定的涉及行政行为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在新闻媒介和公众场合,办公场所公告。
(二)图板上墙。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将有关办事程序、条件、范围、权限,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监督举报部门名称、电话、行政执法人员姓名等公开展示。
(三)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本单位、本部门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印制成宣传资料,置于办理场所,免费提供给行政行为相对人查阅。
(四)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咨询服务人员,对行政行为相对人提供的有关行政执法问题,应热情服务、解答完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事项应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五)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政务的主要内容。
四、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监督检查
(一)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执法门类统一规范,逐项落实。
(二)公开监督事项制作图板公布的,应展示在便于群众和社会了解、监督的办公场所。
(三)行政执法公开监督事项列入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定期组织检查。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