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以坚持党全面领导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局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规范行政审批。按照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的理念,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依法实施许可,提升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细化工作内容,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梳理公开内容,拓展信息载体,加强检查监督,扎实稳步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三)加强执法监管。为加大河库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库管理秩序,我局加强领导,成立了永顺县水利局河库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对河库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行动目标和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定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制度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出动车辆80余车次,巡查河道长度600余公里。
同检察机关联合巡查3次,检察机关发送检察建议1份,联合查办案件1件。在河库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线索9起、处理9起,立案查处5起(其中: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起,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5万元;涉河案件3起,水资源案1起)。共拆除违法建筑钢架棚2个,面积54平方米,清除阻水堆积物2处,处罚金额3.9万元。在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两方面均实现全覆盖,有力打击了一批侵占河道、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等违法行为,对潜在违法者形成震慑,切实维护了河库管理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狠抓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学习,带头开展学法普法活动5次,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发放自制河长制保护水资源小卡片580多张、宣传横幅10余条、摆放宣传活动展板20余块,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多次,努力做到“脑中懂法、心中有法”。
(五)聘请法律顾问。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出具合法性审查,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承担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支持。
(六)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积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力促各项试点工作全面开花,深化“河长+部门 ”工作机制,“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 ”协作机制,创建“河长+政协”工作体系和协作机制。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完善跨界河流的管护协助机制,与桑植县建立桃子溪河流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协力解决跨地区河界管护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需提高,缺少相关法律类的专业人员,现有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三、明年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结合本单位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水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水利普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永顺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