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审计局 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彭万高 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乡村振兴工作。联系办公室和审计事务中心。
姚茂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乡村振兴、禁毒、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谁执法谁普法”,联系审计事务中心和平安创建办。
向家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环保督察、审计统计及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工作、减税降费。联系财政审计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室、行政事业与外资运用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经贸金融社保审计股和农业股。
彭延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政工人事、文明创建、基层党建、目标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公车申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族团结创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战、保密,机关财务、作风建设、全面小康、深化改革,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办公室、档案室、人事股、财务室和电子数据审计股。
左弟英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分管审计法规、审计质量、内部审计、计划生育及青年妇女工作。联系审理股、法规与执行股、重大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协助抓好审计业务工作。
二、其他干部职工工作分工
李超平 主任科员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向鲜菊 副科级干部、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工会主席
负责单位机关财务、全面小康、深化改革、工会工作及接待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龚永锡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彭武干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向朝森 办公室主任
龙俊君 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办公室、文明创建、目标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公车申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政务公开、民族团结创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战、保密工作等。
杨胜雄 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档案工作
张 芳 会计、财政审计股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会计工作,协助财政审计业务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彭束金 政工人事股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政工人事、基层党建、党务公开、团支部建设。
彭南锦 内部审计指导中心主任、兼纪检员
负责内部审计指导工作、电子数据审计工作,协助配合县财政纪检监察组开展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张安民 副主任科员、重大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股长
负责重大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跟踪审计相关工作。
唐 华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室主任
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室相关工作。
熊 玮 财政审计股股长、兼法规审理股股长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业务工作,审理股工作。
黄 瑾 行政事业与外资运用审计股股长
负责行政事业与外资运用审计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鲁国庆 农业农村审计股股长
负责农业农村审计业务工作。
王 建 金融经贸社保审计股股长
负责金融经贸社保审计股业务工作。
寻 杰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股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业务工作及环保督察工作。
戴 韬 重大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工作人员
协助重大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工作、减税降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瞿 鑫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室工作人员
协助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谢诗洋 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协助电子数据审计工作,审计计划统计工作,单位网络维护运行工作和0A系统管理员。
颜 霄 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协助电子数据审计工作、协助禁毒、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
符太友 审计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
宋忠勇 审计事务中心副主任、兼法规与执行股股长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负责落实被审计单位审计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配合审理股相关工作,水电管理工作。
覃云静 审计事务中心副主任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
冷 媚 审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
熊 伟 审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
彭园园 审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综治专干。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负责禁毒、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
向 双 审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
王 焱 审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
姚 舜 审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协助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
1、个性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会务、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
(二)政工室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二级机构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
(三)财务室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每年由局长安排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
(四)业务股室(中心)工作职责
(1)审理股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2)法规与执行股
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3)财政审计股。组织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县直各单位、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对接财政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4)行政事业与外资运用审计股。组织对县直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与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的授权,负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收支及相关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对接行政事业与外资运用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5)农业农村审计股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资金和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对接农业农村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
负责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环保督察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对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7)重大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开展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对县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政府性投资、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8)经贸金融社保审计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监督工作;对县属国有企业或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相关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县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对接经贸金融社保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9)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室。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室全面工作;对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的领导干部进行台账管理;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对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工作。
(10)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制定全县内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内审制度等;推动督促审计监督对象建立健全内审制度,指导内审业务;评价全县各单位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内审质量,评价内审结果运用;对内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后续教育,总结、推广内审工作先进经验;组织内审工作人员开展经验交流、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及科研成果推广;指导和监督内审自律组织的业务活动;同时还将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审计事务中心。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造价进行审计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政府投资审计业务资料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顺县审计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