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0 15:06:57 字体大小:

  永顺县审计局局长 彭万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议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实施过程中,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精神,坚持依法审计、防范风险,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主要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资金等方面。重点揭露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有效摸清财政家底,注重揭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预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结构性、体制机制性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一、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研究宏观形势和经济发展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加大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着力点,增收节支,完善财政制度、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了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年财税总收入完成75829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收入42551万元,上划中央税收26805万元,上划省级税收6473万元。)县本级收入比上年增加10453万元,增长15.99%,继续保持“两位数”增幅。财政支出规模同比增大,全年完成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459120万元,比上年增支63305万元,增长15.99%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税工作目标。

  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如下(具体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8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4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91.41%,比上年增长31.34%;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4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91.41%,比上年增加31.34%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975万元,完成预算的139.41%,比上年增长64.07%;当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2975万元,完成预算的139.41%,比上年增长64.0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8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均为5234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15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34.56%,比上年增长19.67%;当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24.74%,比上年减少2.81%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1691万元,滚存结余72790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在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和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纠正并加以改正。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欠科学、欠完整

  (1)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项目或单位,共计14400.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721万元(含预备费700万元),其他支出7679.70万元。

  (2)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支出标准低,内容不完整,无法保证正常工作运转需要。2018年县直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根据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按行政编1万元/人、事业编0.8万元/人安排,各单位编制外人员未安排公用经费;乡镇按实有人数,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测算安排。

  2、未按规定用途拨付政府性基金156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合规金额1560万元。一是拨付永顺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60万元用于解决微小项目建设、大数据对比等项目工作经费;二是拨付永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00万元用于解决土司文旅集团企业资金;三是拨付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200万元用于解决园区企业税收返还。

  3、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资金2505.60万元

  2018年度县财政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资金2505.60万元。其中:永顺县人武部290万元,永顺县武警中队60万元,永顺县消防大队533.60万元,永顺县气象局59万元,永顺县地税局790万元,永顺县国税局773万元。

  4、专项资金违规平衡预算

  2018年末预算指标总计为608990.04万元,拨付资金528045.01万元,余额80945.03万元。同期预算内存款户余额19961.38万元。占用专项资金60983.65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5预备费259.93万元支出不合规

  2018年预备费年初预算为700万元,上级专项38.06万元,当年预备费共计738.06万元,当年使用697.13万元,余额40.93万元。其中支出不合规金额为259.93万元,用于解决工作经费105万元,政法委春节期间治安巡逻资金40万元,拨付交通局春节安全顺畅资金10万元,拨付泽家政府解决农电承包遗留问题资金30万元,拨付灵溪镇政府解决吊井水帘洞旅游开发农民工资50万元,解决电力体制改革人员低保和公岗资金14.93万元,解决个人困难、医疗救助资金10万元。

  6、非税收入1936.69万元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1)非税收入直接划缴专户755.6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8.0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收入232.74万元,利息收入7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174.83万元。

  (2)2018年底其他汇缴专户余额1601.86万元, 未纳入预算管理1165.6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9.35万元,“两违”清理资金401.18万元,政府统筹64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50万元,房屋维修基金1.31万元,政务中心33.52万元,环卫所0.3万元。

  (3)2018年底其他社保资金利息收入余额15.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7延压缓解非税收入10529.59万元

  非税收入汇缴户年未结余10529.59,未缴入国库。其中罚没收入53.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72.0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95万元,专项收入27.9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1.91万元,捐赠收入165.04万元,其他收入255.78万元。

  8待查收入余额较大,未对收入进行及时确认

  2018年底待查收入余额3015.22万元。至审计日止仍有待查收入656.67万元停留非税账上, 未进行清理核查缴入相应账户。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预算安排不足,导致挤占个人账户资金12112.90万元

  2018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存款余额8083.14万元,201410月至201812月底,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为20196.04万元,挤占个人账户资金12112.90万元。

  1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大

  2018年应付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住院费24129.43万元,实际支付18915.37万元,欠付5214.06万元。(截至审计日止已支付)

  11延压企业养老保险金基金收入3490.21万元

  年末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90.21万元调账转为暂收款,延压当年企业养老保险金基金收入。

  12、化解债务未完善县人大审批程序,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县财政根据湘财债管〔201812号文精神,对201520188月底新增隐性债务进行了清理和核查,20181115日县人民政府才出台《永顺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由于当时县人大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审批程序均已结束,当年化债目标82800万元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13存量债务利息负担较重

  2018年末存量债务年利率在8.55-9.99%之间的贷款18笔共79600万元,债务单位利息支出较大。

  (二)延伸审计部门预算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公”经费超预算

  (1)2018年永顺县水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7.50万元,实际支出8.89万元,公务接待费超预算1.39万元。

  (2)2018永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务接待预算为3万元实际支出7.98万元,公务接待费超预算4.98万元。

  2、公务接待不规范

  (1)抽查永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计凭证发现:20182月,各级来人住宿接待费支出1.13万元,接待费支出0.10万元。上述公务接待存在住宿费支出、无接待函、无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及公务接待派餐单,无接待人员及陪餐人员的具体名单

  (2)抽查永顺县环境保护局会计凭证发现:20183月,各级来人住宿接待支出0.96万元,无接待函及接单清单,无接待人员具体名单。

  (3)抽查永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计凭证发现:20189月,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201811月,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上述公务接待均无接待函,无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及公务接待派餐单,无接待人员及陪餐人员的具体名单

  (4)抽查永顺县不二门管理处会计凭证发现:201812月,公务接待支出0.88万元,无接待函,无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及公务接待派餐单,无接待人员及陪餐人员的具体名单

  3、挪用专项资金29.10万元

  (1)2018永顺县供销联社挪用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12.66万元。2018年上级拔入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247万元,县供销联社挪用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垫付供销联社改制遗留问题职工安置补偿款12.66万元。

  (2)2018年永顺县环境保护局挪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44万元。2018年上级拔入上级拔入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万元,县环境保护局挪用16.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水电费、报刊费、差旅费等费用1万元,垫付应由朝辉安居工程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5.44万元。

  (三)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共提出问题15个,已整改落实问题9个,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问题6个,其中: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存在的未整改问题5个,延伸部门预算单位存在的未整改问题1个。

  1“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未整改到位财政部门承诺今后规范预算编制,尽量将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项目和单位。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问题,整改。

  3“财政专户、特设户年末资金余额较大”问题,已整改。

  4、“社保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定期存款未及时转存,造成资金损失5.38万元”问题,已整改。

  5“存量资金402.38万元没有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已整改。20187月底前,已缴入国库。

  6、“违规出借财政资金4270万元”问题,已整改。

  7、“未按规定用途拨付预算资金172.2万元”问题,未整改到位财政部门承诺今后将严格按预算用途拨付资金。

  8、“预备费支出不合规194.76万元”问题,未整改到位。

    财政部门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预备费。

  9、“未按规定将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问题,未整改到位。财政部门承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规范到位。

  10、“延压缓解非税收入1980.63万元”问题,未整改到位。财政部门承诺在今后年度将认真积极应对。

  11、“提前征收烟叶税2700万元”问题:已整改。县地税局承诺今后严格按税收政策执行。

  12、“县文物局挤占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发资金支付单位各项支出3.4万”问题,未整改到位。县文物局承诺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规范开支。

  13、“县文物局违规使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结余资金208.53万元”问题,已整改。县文物局承诺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4、“县文物局重负申报项目” 问题,已整改。将结余资金报省文物局后合理利用。

  15、“塔卧根据地旧址消防安全工程未经验收已交付使用”问题,已整改。

  (四)加强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按要参照上年收支情况,结合县级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支出预算,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切实减少待分配资金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避免资金在年末集中下达,造成年末随意调整预算支出或者预算虚列转暂存,以达到人为的预算收支平衡状况。规范预算收支行为,以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3按照中央关于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管控政府债务规模,完善政府债务制度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科学管控债务风险。

  4、各预算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5、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应加大对上年度所提问题的整改力度。

  二、2018年度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扶贫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县审计局全年共安排了17个计划内审计项目,其中: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个,政府投资审计10个。截止1231日,我局完成了计划内审计项目17个。同时,还完成了38个计划外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已完成的审计项目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587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5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817万元。审计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3万元,减少财政拨款2058万元。

  (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完成了5个经责审计项目。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879万元,其中违规金额5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820万元。审计中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法定职责履行、政策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及廉政建设等情况,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成绩,积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扎实推进政府投资审计

  采取“委托审计、跟踪审计和组合审计”的审计组织模式和“初审、复审、审定和抽复审”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共完成了48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减金额2058万元。

  (三)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对郑岩清任永顺县毛坝乡党委书记、彭岚任毛坝乡乡长期间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中重点关注毛坝乡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水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情况,促进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扎实开展其他审计工作

  配合州审计局完成了对永顺县2017年度保障房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和永顺县2017年度扶贫专项审计。省厅开展对永顺县委书记、县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我局在审计过程中做好了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县里有关单位完成省厅对永顺县扶贫资金审计、州扶贫交叉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度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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