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根据州普法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州普法办〔2022〕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hn.12348.gov.cn)网络平台和如法网手机平台上进行。参加对象为全县在职县正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县处级及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含四级调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所在单位进行网上学法考法,考核由州普法办统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实行分类组考,其余单位参加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集中统一考试。由省司法厅组织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2》《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为公共必学必考内容。
二、组考规则
分众分类组考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组织:
(一)县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都应实行分类学法考法。具体组考范围以负责组考的省、州级部门通知为准。
(二)除第一条以外县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以及其他县直机关单位,参加全县集中统一考试。
(三)分众组考和分类组考有冲突的,原则上分类组考优先。确需参加全县分众组考的,需经相应省级组考部门同意。
三、免考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可以申请免考:
(一)2022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
(二)正在休产假或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的。
免考由学员本人书面申请,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交单位管理员保存备查,由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上设置免考,免考学员可不进行积分学习。发现通过设置免考或其他方式故意规避考试的,视为该学员未参加本年度学法考法。
四、基础工作
(一)单位与单位管理员信息更新。县级学法考法管理员应全面掌握全县所有管理单位和单位管理员的变更情况,并登陆如法网管理员账号进行部门信息更新和单位管理员信息更新操作,督促各单位迅速做好学考人员异动和单位、学员信息更新工作。县直机关各单位管理员有变动的,报县级管理员(普法办)进行账号变更。管理员和学员操作手册登陆学员学法账号后直接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二)单位层级梳理与学员信息更新。各单位管理员应全面掌握本单位管理层级和学员的变化情况,并登陆如法网管理员账号进行层级设置、学员异动和信息更新操作,同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学员对个人账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对于有下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的,要求一级管理员将下属单位逐级归口管理,并督促下级单位管理员做好信息更新。人员异动由调入单位管理员操作。各单位管理员需要核对的单位和人员信息项包括单位变更、单位属性选择、在职状态变化、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个人核对仅需修改有变动的信息项,若遗忘登录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或由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重置后的密码为“000000”。
(三)学法考法规则。原则上,公共法律知识学分占总学分的60%,选修法律知识学分占总学分的40%;公共试题占考试试题的40%,分众分类组考试题占考试试题的60%。学满60分必修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00分以上的才具有考试资格。
五、具体安排
(一)网上学法。根据2022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安排,全县在线学法6月1日正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的前一天完成规定学分,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合或手机平合进行学习,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其中公共必修60学分,选修40学分。
(二)网上考试。分类(系统)组考的考试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分众(区域)组考时间为9月1至30日,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不实行分众分类组考的单位参加全省集中考试,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0月10至16日,单位管理员第一次报考时间为10月7至9日;10月20至24日,进行第二次集中考试,由单位管理员10月18日开始统一在线报名。分类组考具体考试时间以省直组考单位通知为准,分众组考具体考试时间以州司法局通知为准。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0场考试,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3场(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问内做好报考工作,并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三)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分众分类组专、集中考试或考试未合格的,应当在10月27至31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补考报名时间为10月25至26日,由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湘西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22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密组织实施。根据州级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行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开展专门培训,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指导督促每名学员按要求参加网上考试,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全县系统(行业)组考情况纳入今年县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议。根据组织部等四部门通知精神,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技术服务电话:0731-84586345
政策咨询电话:0743—2136007
永顺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