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司法局春节期间“千人大巡逻” 工 作 方 案

永顺县司法局春节期间“千人大巡逻” 工 作 方 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9 09:04:00 字体大小:

永顺县司法局节期间“千人大巡逻”

根据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千人大巡逻”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永顺县司法局“千人大巡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向丹任组长,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同志为成员。全局组建7支巡逻队,每支4人,由1名领导,3名巡逻人员组成,车巡2名同志组成,针对性的开展巡防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巡逻时间2021212021220天保持4人巡逻力量,在9:0011:0014:3016:3019:3021:30开展3次步巡,23002400开展一次车巡(UD0089)

二、巡逻方式坚持步巡与车巡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广场、城东新街、后坝街等路段重点部位,达到“点”控制、“线”巡逻、“面”覆盖的效果。

三、巡逻线路

步巡车巡路线:司法局猪儿行路口交通桥路口—老干局—教育局—司法局

、巡逻职责

(一)治安巡逻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可疑人员及车辆,发现时进行盘问检查,同时注意自身安全;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时,立即放行并说明是治安巡逻;确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 必要时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查明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事实时,应立即移交辖区派出所或刑侦大队处理。治安巡逻战果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帆 13407433002)。

(二)按照“社区吹哨、三个报到”的要求,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巡逻单位及社区巡逻队在巡逻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的督导检查、巡查发现、政策宣传、文明劝导、 配合整治等工作,引导群众文明有序安全过节,重点关注巡逻区域内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公共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乱扔垃圾、乱停乱摆、乱搭乱建、占道出店经营、噪音油烟扰民、 不走人行道、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时进行文明劝导,经劝导仍不整改的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相关信息报县城治办(联系人:宋潇 18974330890)。

(三)在 2 月 10 日前在包联社区开展一次大扫除,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巡逻单位按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划分的 责任区域参与社区大扫除。相关信息报县城治办(联系人:宋潇18974330890)。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巡逻区域治安状况出台切实可行的巡逻方案,要确保一名领导带队开展巡逻工作,要安排必要的巡逻经费,保障巡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全面开展巡防工作,营造浓厚的严打整治氛围和强大的声势,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盗窃、抢劫、抢夺等案件的发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保证人员车辆按时到岗,要统一 着装并佩戴“治安巡逻”臂章,注意行为举止,队列整齐划一; 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抓获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交辖区派出所处理,同时注意自身安全;注意防疫要求,治安巡逻及开展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时要佩戴口罩,人员间隔 1 米以上。

附件1:2021年春节期间司法局“千人大巡逻”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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