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推进全县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 工作法协调小组的通知
组 长:向 丹 党组书记、局长
职 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副组长:彭延艺 主任科员兼公证律师管理股、基层股股长
职 责:指导各基层人民调委会的调解业务工作,负责经乡镇调委会调解不成功需启动县级调解案件的调处、指派工作,负责在县级调处案件时调派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相关工作,组织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评审、发放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落实县委5号文件的督查、指导工作。
成 员:向圣龙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 员:邓兴平 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职 责:对县调处中心组织调解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拿出纠纷解决方案或意见,参与县级纠纷调解,指导法律援助案件的非诉讼调解工作。
成 员:王承松 县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职 责:负责对乡镇移交到县调处中心案件的登记、受理、审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协调与各司法所移交需启动县级调解的案件的相关工作,参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评审工作,负责县调处中心调解案件的档案整理及回访工作,协助副组长对各乡镇、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落实县委5号文件的督查、指导工作。
成 员:吴勇玲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大厅人民调解窗口的接待、解答等服务工作,参与县调处中心调处案件、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评审工作。
成 员:敖 洋 局办公室人员
职责:负责县调处中心开展工作的后勤保障、信息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成 员:各司法所工作人员
职 责:对所辖区域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加大宣传力度,对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严格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流程移交案件,整理上报辖区调解成功的“以奖代补”案件。
永顺县司法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