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
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春节及“两会”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春节、“两会”期间不发生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事故,维护春节、“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春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
春节、“两会”是全国人民政治和生活中的大事,也是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的敏感期和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期。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大局意识和风险意识;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要认真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各司法所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做到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司法所长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协调各方力量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安全责任人,并确定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安全责任人和监管人。春节、“两会”期间,各监管安全责任人的移动电话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制定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人员、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发生重新犯罪以及延误事故处理时机甚至瞒报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发生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司法所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送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和重新犯罪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县局社区矫正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络畅通和信息报送的快速准确。
二、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排查走访,切实消除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
各司法所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等进行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重点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措施,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是否有重新犯罪的迹象等。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业务能力,对通过排查走访获取的信息要注意加强甄别分析,防止被个别社区矫正人员的虚假表面现象所迷惑,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分析,查找影响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的因素,并采取相应有效的防范整改和监管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监管措施,严控重点对象,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
各司法所要坚定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及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提出真实准确的评估意见;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到、请假外出、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迁居、会客等制度。各司法所要结合排查分析情况重新评估社区矫正人员的风险系数,适时调整社区矫正管理等级,落实分级分类管理,特别是对严管级甚至显露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要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要重点做好以下“七类人员”的管控工作:一是有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并控制、减少其外出;二是蓄意赴省进京上访的社区矫正人员,要依法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三是下落不明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同公安机关进行查找;四是对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一旦保外就医条件消失,要及时建议有关部门收监;五是对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如果发现有明显的不稳定因素,在做好临时处置预案的同时及时上报县局矫正股;六是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要严格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责任,对准假外出的,要随时掌握情况,落实管控措施;七是生活困难、身体有残疾或疾病等问题的社区矫正人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给予关心解决,使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监管作用,落实监管责任。各司法所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要确定1名监管安全责任人和2名以上监管人,责任人要定期与社区矫正人员及其监管人保持联系,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各司法所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社会志愿者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控,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春节、“两会”期间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开展节前教育,加强心理疏导,深入细致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各司法所至少要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普遍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增加节前教育的内容,教育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要对社区矫正人员普遍进行一次个别谈话教育,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对思想波动大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说服教育,对不服从或抗拒监管、矫正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或提请收监执行,防止引发不良后果。各司法所要创造条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积极化解社区矫正人员不良情绪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定因素。
全国春节、“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每日15:30前各司法所向县局社区矫正股电话报告当天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各司法所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总结书面上报县局社区矫正股。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电话:2136003
联系人:胡兴俊
永顺县司法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