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永顺县司法局 永顺县民政局 永顺县农业局 中共永顺县委法治永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件 |
永法治办发〔2017〕3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农村法治宣传
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017年是全省合乡并村后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之年。为大力发扬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我县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委员会、中共永顺县委法治永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2017年5月在全县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围绕全县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大力宣传做好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村(居)民法治意识和民主观念,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为促进全县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5月1日至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止,5月为集中宣传月。
四、宣传重点
2017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全省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宣传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村(居)民了解和掌握村(居)委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能、工作程序、选举方式、民主监督、违法责任等法律知识,将法律武器交给人民群众,便于广大村(居)民在换届选举中,依法行使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宪法赋予的权利,有力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五、具体措施
(一)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到乡镇、社区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宣传有关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二)赠送一本法律书籍。根据新形势下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各依法治县成员单位要编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资料和读物,将宪法、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印成书(册),及时发送到村(居)民手中,满足村(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要。
(三)举办一场法律知识讲座。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上门到村(社区)为村(居)民讲授有关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法律常识,并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四)建好一个法治宣传栏。各乡镇、县直单位要帮助村(社区)建好一个法治宣传栏,编好一期法律知识宣传栏,宣传有关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法律常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推进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依法治县办的宣传组织协调下,按照方案和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三)强化考核。要把2017年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四)总结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创新方法,努力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注重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村(居)民依法自治工作以及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事迹,积极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请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将本次活动的开展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归总(计划、总结、活动图片),于6月20日前上报县委法治永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县办公室)。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彭岚 王承松 联系电话:5229821。
附:2017年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统计表
永顺县司法局 永顺县民政局
永顺县农业局 中共永顺县委法治永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中共永顺县委法治永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发 |
附件
2017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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