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永顺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司法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永顺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服务保障职能,忠诚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坚持司法为民总基调,强化政治意识,推动思想观念转变革新,聚焦重点工作,推进改革发展提速提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和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凝心聚力夯实思想政治建设根基。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月例会学习制度。先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月例会11次。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堡垒。坚持把强化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抓实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先后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书记上党课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转正党员1名。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导向,严格管控网络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应对舆情、处置舆情。今年以来,未发现有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信息。
(二)持续加力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的作用。先后提请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及文件有关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积极督促开展省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法治建设督查工作。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收集、整理并向社会公布《永顺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5件,受理118件,不予受理9件,逾期未补正4件,正在补正4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结130件(包含结转27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64件、驳回20件、纠错32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的14件,另有15件正在审理中。审查公布规范性文件11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70余条,备案和备案审查通过率达到100%,审查政府合同29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0余条,参与县级层面的法律事务审查60余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县涉及行政诉讼案件47件,其中败诉3件,败诉率4.5%,行政负责人应诉率100%。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组织全县23个乡镇46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完成全县561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抽取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应急局等16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的37本案卷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同向同力厚植法治宣传教育底蕴。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党校重要学习培训内容,筹备完成十三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以“法律九进”为载体,通过各种专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法治思想,开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累计约1万余名村(社区)和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推进学法考法工作,全县总人数12061,免考940,参学11121人,全部完成学分,考试通过11121人,全部完成考试。二是配齐普法人才队伍。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力量,完善县乡村三级动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行“法治副校长包片、法律顾问包村、法律明白人联户”模式,建强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发挥大学生志愿者优势,组织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让大学生化身普法宣讲员,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青春力量。已公开招募返乡大学生1500余人,已开展返乡大学生暑假“送法下乡”活动160余场次,走访群众上门普法10000余人次。三是持续建设普法矩阵。打造区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全县建成省级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1个(塔卧镇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县级农民工法治文化公园和溪州新城廉政法治文化公园2个、乡级法治文化基地23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303个,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12个省级、17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出《与法有言》系列普法小视频19期,开展法治讲座700余场次。
(四)群策群力绘就人民调解“塞上枫景”。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全县矛盾纠纷“1+11+23”多元化解工作,以“五个法治化”为核心,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从源头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产生。截至目前,共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983次,受理矛盾纠纷1840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807件,调解成功率98.2%,兑付“以奖代补”案件879件13.9万元,基层工作治理平台案件录入系统调解总数1840件,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扎实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投入180余万元完成21个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其中7个独立司法所(新建泽家司法所和提质改造芙蓉、灵溪司法所),16个与乡镇合组办公司法所(全部进行扩建),基本满足工作职能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招录公务员18人,提拔任用5名司法员担任所长。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司法协理员规范使用管理,由机关和司法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聘用8名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进展较好。
(五)实处着力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发挥智慧一体化平台功能,利用“矫务通”对矫正对象实施24小时不间断管控,切实做到线上监管无死角。建立健全监督与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日常监管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化核查管理,加大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查力度,做好安置帮教帮扶和预防管控对象再犯罪,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确保监管安全。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26人,解除矫正185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27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16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严管级5人,基础级16人;接收调查评估案件160件,出具意见适用102件,不适用54件,慎用4件;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554人(含看守所释放及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其中一般帮教对象515人,重点帮教对象34人。
(六)用情用力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利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千所联千企,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和法治体检20余场次,为企业提出法律建议3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咨询100余次,解答职工法律咨询60余人次,完成涉企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章程政策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清理工作。大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水平。扩大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共办理公证288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17件,减免办理公证25件2万元;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162件,共计296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54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共980余人次,取得及免于经济损失801532余元,完成全省民生可感行动案件450件,完成比例100%。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七)悉心毕力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建设。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不定期对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检查监督常态化,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质量。完成十四届县委第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接受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九巡察组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巡察。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公开考录司法员5名,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和业务培训,有力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二、特色亮点工作
永顺县司法局全力推动法治建设,统筹谋划,充分激活法治建设内生动力,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现将相关工作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报告如下。
(一)法景融合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永顺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基地,彰显红色、世界文化遗产与法治文化相结合的时代内涵,打造普法靓丽品牌,建成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村级法治文化示范村世界文化遗产老司城和老司城土司法治文化基地等。积极配合省司法厅,承办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活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160余名法治宣传骨干参加。
(二)法企护航行动助力企业发展。聚焦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系列活动,选派20余名优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组建“法治体检团”,深入辖区企业、商户,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通过审查合同、梳理规章制度、评估法律风险等方式,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法律问题16个,举办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9场,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50余人次,为企业、商会提出法律建议20条,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筑牢法治“防火墙”。
(三)创新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积极试点推行司法协理员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并强化司法协理员规范使用管理,由局机关和司法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局机关具体负责监督考核,将平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试点工作进展较好。目前共聘用8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司法所,开展工作作风纪律督查7次,谈心谈话3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
(四)永顺县司法局获荣誉表彰情况。2024年2月,永顺县司法局获评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7月,永顺县司法局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2024年9月,永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荣获全州社区矫正技能比武活动获集体奖,符合建同志荣获全州社区矫正技能比武活动个人二等奖。
三、存在的困难
(一)全县法治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执法部门法治专业人才短缺,特别是高学历、高素质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少,短期内难以满足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资质、水平难以满足执法工作需要,行政机关执行行政行为时,片面追求效率、忽略法定程序,造成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到位、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败诉。2023年全县6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14件,败诉率22.58%,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三)基层治理法治化亟需加强。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存在“聘而不用”现象;部分政府部门领导和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法制部门工作人员普遍不清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程序要求;宣传方式和载体比较传统单一,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提高。
(四)机关人员编制管理调动有困难。由于县法制办从县政府办改革合并到县司法局,乡镇区划调整人员配置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基层编制基数大,局机关编制少。纵向来看灵溪司法所编制数10个,局机关行政编制加事业编仅30个,基层编制难以调整到机关编制;横向来看龙山县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加事业编有48个,比永顺县司法局多18个编制数。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量不断地增加,但编制和人员数量没有增加,小马拉大车整治工作不准抽调基层人员,局机关人员严重不足,出现一人股室、一人多股室简单维持工作现象,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资金缺口大。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保障有缺口。按照省司法厅《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安排,我局在上级没有安排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80余万元,完成21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目前高坪和润雅2个司法所因资金等问题还未建设。二是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资金不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永顺县是自治州唯一的司法协理员工作试点县市,没有安排工作经费,而司法协理员每月经费支出达2万元以上,目前以劳务派遣形式聘请司法协理员8名,司法局资金严重不足。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稳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做好法治亮点工作培育,严格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高规格完成“八五”普法验收工作,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走深走实,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
(二)聚力提升行政复议效能。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丰富行政复议宣传方式,让“有行政争议,找行政复议”的理念深入人心。强化府院、府检联动,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各调委会等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能,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通报约谈机制,以实时通报或工作提示等形式,督促部门不断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降低行政机关一审败诉工作。
(三)多元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持续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法治宣传教育,力求在制度、措施、效果上不断有新突破。创新普法形式,探索建立“普法+文艺”新模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参与感、体验感。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与媒体的联合融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持续推出《与法有言》短视频普法栏目宣传,不断拓宽普法深度,定位普法主体精度,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保持公共法律服务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企面对面”“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督促法律顾问为村(社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探索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协同,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时给予双重救助,拓宽救助渠道,增强困难群众依法维权能力,拓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广度。
(五)持续擦亮“塞上枫桥”底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成剩余两个司法所(润雅司法所、高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组织规范化创建,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协同作战、互动互补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六)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与预警处置联动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生活、社交等方面潜在风险提前预警、精准处置,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七)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筑牢政治忠诚,锻造过硬、担当、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认真做好省州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