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政复决字〔2025〕22号

永政复决字〔2025〕2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6 08:26:34 字体大小:


行政复议决定书文号

永政复决字〔2025〕22号

受理时间

2025年3月19日

申请人

周洋

被申请人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议行为类型

投诉举报处理

复议决定结果

维持

复议决定时间

2025年5月16日

复议机关

永顺县人民政府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