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政复决字〔2025〕18号

永政复决字〔2025〕1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6 08:22:30 字体大小:

行政复议决定书文号

永政复决字〔2025〕18号

受理时间

2025年3月18日

申请人

彭家富

被申请人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议行为类型

投诉举报处理

复议决定结果

维持

复议决定时间

2025年5月8日

复议机关

永顺县人民政府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