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政复决字〔2025〕14号

永政复决字〔2025〕1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3 16:54:52 字体大小:


行政复议决定书文号

永政复决字〔2025〕14号

受理时间

2025年2月17日

申请人

向顺贵

被申请人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复议行为类型

不予工伤认定

复议决定结果

维持

复议决定时间

2025年4月16日

复议机关

永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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