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政复决字〔2025〕13号

永政复决字〔2025〕1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3 16:50:51 字体大小:

行政复议决定书文号

永政复决字〔2025〕13号

受理时间

2025年2月19日

申请人

李丽

被申请人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议行为类型

投诉举报处理

复议决定结果

维持

复议决定时间

2025年4月16日

复议机关

永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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