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顺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永顺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1日,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九巡察组对永顺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永顺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永顺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改”得彻底、巡察成果“用”得充分。
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宏武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落实整改任务。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剖析、查找根源,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会,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并及时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党组书记督促各责任领导、责任人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聚焦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程序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不等不靠,限时完成整改,逐一销号。需要长期整改和整改难度大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计划、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确保整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注重加强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全覆盖涉及领域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对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
1.问题1: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严。2023年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多次欠缺每日核查,1-7月分别被累计扣分10.36、8、7.99、7.51、8.07、7.03、4.87分。对此现象,司法所仅开展谈话教育,未落实训诫、警告等处罚,导致县检察院2023年8月至10月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从2024年7月起,我局坚持每月下发《永顺县社区矫正网上督查通报》,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平台打卡、落实训诫、警告等工作予以通报,每天安排专人提醒各司法所督导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签到打卡。并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纳入2024年司法所业务考核重要内容。从2024年1月至今,永顺县在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应用考核中每月考核均为100分。
2.问题2:未及时调整矫正方案。灵溪司法所矫正对象曹某成、覃某、陈某巧,泽家司法所矫正对象王某林,芙蓉司法所矫正对象杨某友等,均只在入矫时制定一次矫正方案,没有根据矫正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6月25日,接到问题反馈后立即安排灵溪、泽家、芙蓉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曹某某、覃某、陈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的矫中方案进行了调整,现已整改到位,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矫中方案调整纳入平时督查通报内容,适时提醒基层司法所干警及时更新社区对象矫中方案。
(二)反馈问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3.问题3:灵溪司法所作为城区唯一司法所,办公场所较为偏僻,无标牌标识,也无指引指示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灵溪司法所严格按照司法所业务用房标准对司法所外观标识进行升级改造,已制作并安装标牌标识、指引指示牌。
(三)反馈问题: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审核及奖补资金发放存在廉政风险。
4.问题4:报账资料不规范,有涂改现象。如《永顺县润雅乡2023年第二季度发放花名册》《永顺县灵溪镇2023年第一季度发放花名册》中“案由”栏、“承办人”栏和“账号”栏分别有三处和两处涂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7月4日,我局召开了当前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对报账资料不规范问题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以奖代补”案件制作规范进行了培训,启动了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7月12日,涉及润雅、灵溪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全面审核把关。每季度采取随机抽查和案件回访的方式,抽取6名同志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督促人民调解员增强规范化意识,严格按要求制作调解卷宗。
5.问题5:申报程序不规范,审核不严。如永顺县颗砂乡、灵溪镇发放花名册上无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只有司法所或调解委员会盖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12日,已督促永顺县颗砂乡、灵溪镇针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并将申报程序审核把关工作纳入每季“以奖代补”案件集中审核重要内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坚持政治引领,扛稳整改责任。进一步扛稳抓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建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督促相关股室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根据各自的职能抓好长期组织、巩固和深化,对在集中整改阶段完成了但仍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舍,长期坚持,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症结不复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综合用好巡视成果,深化标本兼治”的要求,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特别是更加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干部人事调配、改进工作作风上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过程,不断提高党建带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水平。
3.坚持融合联动,推动工作创新。坚持巡察整改与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结合起来;坚持把整改成效体现在作风建设上,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整改成效体现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向“不落实、不踏实、不先进”宣战,努力锤炼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为建设“平安永顺”“法治永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2136008;电子邮箱:ysxsfj2023@163.com。
永顺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