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顺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年永顺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履行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具体职能,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办理当事人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基层设施建设及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及组织、人事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顺县司法局内设股室8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与律师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挂安置帮教办公室牌子)、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牌子)、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司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0.44万元,主要是原法治办业务工作经费2023年未单独安排项目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92.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4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0.44万元,主要是原法治办业务工作经费2023年未单独安排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4万元,占20.16%;公共安全支出442.99万元,占74.71%;卫生健康支出8.86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21.51万元,占3.6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7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1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公用开支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购买社会服务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2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管理及补贴等方面;普法宣传4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社区矫正1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指导管理和安置帮教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4.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1%,主要是加强了办公经费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人数100人,会议内容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培训,人数300人,培训内容为人民调解、禁毒、防性侵等法律;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5.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