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司法局201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永顺建设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永顺县司法局201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永顺建设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5 09:22:16 字体大小: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顺县司法局永顺县政府组成,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级行政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共有编制83名(机关行政编16名、全额事业编14名,司法所行政编53名),机关实有在岗人数27人,提前离岗和离退休人员12人,司法所实有32人。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办、法宣、基层、公律股、社区矫正股等6业务股室,负责指导全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员执业核准、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申请职业核准的审批;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基础设施建设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8、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司法行政系统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经费和业务活动实施管理监督。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普法项目经费45万,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化实践,创新推进社会化普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其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现场宣传活动的宣传费25万元,网络媒体平台建设费9万,法律咨询费2.5万元,特定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费8.5万元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司法业务费支出范围的规定》和《政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我局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永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及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坚持普治并举扎实推进法治永顺建设,全面推进平安永顺建设。1、进一步推广‘法治永顺建设’微信平台建设,2、开展了‘法治人物’和‘感动永顺’人物评选活动。3、积极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以案释法电视专题宣传活动3次,4、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设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5、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6.26国际禁毒日、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特别是5月10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成功举办。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通过人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有效地了减少依法行政成本,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工作人员少,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宣传面不够大,宣传力度不够大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大基层普法工作经费和普法工作人员的配备,确保各阶层法治宣传教主育工作更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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