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ysx.gov.cn/zwgk/bmxx/zfbm/schzljdglj/gknb/)。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顺县食药工质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捂树湾下巷1号;邮编:416700;电话:0743-5223987;传真:0743-5238059;电子邮箱:0743_5223987@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今年来,局党组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业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 完善了政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等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制度,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创满意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年通过多种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99 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323 条,其中动态信息 133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10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其他信息 170 条。局微信公众号、团结报、电视台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76 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137条。其中建议提案办理4件,电话咨询133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所以没有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及其接受查阅统计情况。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内。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4 人(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来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5000 元(不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维护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今年来,我局召开政务公开政务领导小组会议2次,参加县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培训会1次,接受州县培训人员4人次,系统内组织培训66人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少数股室未在要求时限内及时、规范提供更新信息;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少数股室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单位责任,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主动公开。二是加强重点内容的公开公示。及时公布政策性文件、行政决定、行政处罚、专项整治等信息,突出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维权、行政权力运行权务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重大信息知晓率。三是加强教育。积极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知识,提高公开意识,提升公开能力。